pikapika0913 wrote:
或是不理他..也不會催繳..遠傳都不要用而已..
不理他是錯的,什麼叫不催繳,什麼叫遠傳不要用而已?
之前我聽過騙資源回收的阿伯的xx也是這麼說。
大大,我不是在說你!
從發現之日起,你不去捍衛自已的法律權益,
超過一定期限之後,想翻案都難。
先報案吧!
要求遠傳出具當年的申辦文件,
如果是未成年人,那同時出具監護人同意書與代辦人的同意書。
即然客戶都說是假的,代表遠傳知情卻惡意欺瞞
遠傳的門號代銷商是誰?一定追得出來
就算店倒了,誰領了這個傭金身份證字號還在吧?
光是偽造文書罪,就可以追死他。
遠傳也可以以詐欺罪告他。
先不繳錢是對的,
保護自已的動作要先作。
消保官,警察,法律扶助中心,
任何一個單位都能保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