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哥大上網800吃到飽!我是奧客嗎?

我老婆的狀況也類似...

5月25日從中華88月租NP至台灣大哥大,辦401(減免200元)+吃到飽489,綁約30個月

結果帳單中401(減免200元)確實有按使用天數比例計算,而上網部分卻收到489..可是,我只用了7天耶..
489的上網費用不像699有流量上限,超過流量最多收到800元,而是不管流量多少都是489元啊...

當下打電話問客服,她的解釋是我上網的流量較大,即使是破月,所以還是會收到489元的上限,我咧!這是什麼理論..
經一番據理力爭,客服說可以依她的權限,上網費用只收300元...拜託,我只用7天,我就回他:如果以你們的邏輯,我要是5月31日申辦,一天的用量超過你們所謂的上限,也要收我489嗎?"她也當場啞口無言...

後來,經層層轉接,由客服主管出面,最後才同意按天數比例計算上網費用,溢收的部分在下月帳單沖回..
這種東西,有時候你自己不爭取,他們就當消費者是"盤仔"....
關於電話簿備份的十元
我有打電話去問過(因為我也是不需要用,打去取消)
客服說取消這個服務需要十元@@"
所以第一個月的十元變成好像一定都會收取
我有跟對方抱怨..他自己開啟的..這樣我也要付錢喔
不過對方也很為難..說是規定
我想說就算了..為了十元我也懶得跟他爭
這麼想是很合理的啊!!
必竟那是月租800
你才用幾天耶~

不過台哥大服務還不錯
(我也是用戶)
我也遇到使用3天的情況,網路傳輸費用高達726元,打去客服反應後,客服表示下個月會補償700元,建議剛申辦的網友,可以注意一下是不是也有相同情況發生。

謝謝分享經驗的大大~~

pinkqbaby wrote:
這麼想是很合理的啊!!
必竟那是月租800
你才用幾天耶~

不過台哥大服務還不錯
(我也是用戶)


有合理嗎?

如果是購機下的合約24個月,
一般人的認知是最多收到 800*24= 19200的費用
但開版大點出因為「帳單周期」不一定是以簽約日開始,
而是以內部的作業為準。
所以,可能有百分之九十七的人會遇到 25個周期,
其中很多大一部份,
最後是付出 800*25 = 20000

那台哥的等於是不公平的超收用戶的800塊

至於服務好?電信業本來就是服務業,
連客戶的上傳值都苛扣下來,鎖在128k,
又躲在不保證地點、頻寬、收訊下的合約保護下。
這樣子待客之道,何來服務好之有?(我也是用戶)

--- 開版大 ----
你有很大的機會幫台灣的台哥大用戶討回這筆錢,
請找民意代表或消保官,甚至公平會、NCC,
千萬不要接受業者私下和解,
你的沉默,就是許多人被25個月的帳單周期所誤。

樓上的同學...
我想pinkqbaby是說對於收800有疑問很合理啦^^
請問一下...是不是只要有上網傳輸量就會超過800MB?
所以不管如何使用...每個月就是收上限800?....
預繳的699+401=1100 *12 =13200這筆錢肯定扣不到12個月囉?
簡單說明...
各家電信業者上網資費
全都是以上網流量來計價
就像版大所說...
只用不滿一個月~就算只使用一天好了
但您的上網流量可能也許已經到達好幾千mb?
電腦系統就會計算~向您收吃到飽的費用

以台哥大來舉例好了
上網699內含容量800mb
如果超過計費方式為0.004元/KB=4.096/mb
如果費用(包含699)超過800元
則以800元為最高收費上限

所以就算只是使用一天
就算是6小時
但您的上網流量超過824.65820312mb
當月上網費用就一定會是800元

您打電話去客服
主管承諾版大會給予上網費折扣或優惠
這並非此電信業者承認自己的錯誤
其實只是想減少客戶爭議佔線的問題
省一事少一事嘛~誰不是呢?!

說一句內心話好了
也許是當初販賣手機的店員並無講明
但是...凡事都講明~她們的業績哪來?
各行各業都有些不為人知的暗處吧?!
再來...
當購買後有爭議了~很多人會去查資費~查條文~查法律查的很清楚
那為什麼不...購買之前就先查明清楚呢?!

我並非電信業相關人員
家人也並無任何人在電信業工作
只是想表達自己的聲音
不想引起舌戰~
如有讓大大不爽之處
先說抱歉^^
我了解問題了

主要的問題是

使用者簽的是一個月最高收800的約

所以就算是跨帳號週期,系統要有能力自己去計算800元如何計收才對

就算 開通日 到 出帳週期 只有一天,不可以就這樣做為一個月的計帳週期

這是"程式設計能力的問題"

也就是到出帳週期但不足月的部份,這時候系統不可以算錢(因為跟本不滿月,無從計算是否超量,就算超量,但週期跟本未滿一個月,所以要出帳也是次月才會出帳!)

分為兩個狀況:

(1)到出帳週期,未滿一個月,但流量未超過規定的量→此時系統不能出帳,要累積到下一個月的"使用週期"後,於"出帳日",才可以計算前一個月的錢

(2)到出帳週期,未滿一個月,但流量已超過規定的量,到達上限→此時系統仍然不能出帳,因為就算是知道這個月的使用量一定是最高上限,但還是未滿一個月的"使用週期",仍然要累積到下一個月的"出帳日",才可以在帳單收上個月的錢(使用滿月又逢出帳日才會出帳的關係)

這是程式設計人員"邏輯"的問題,程式設計能力不好的話,那我也沒辦法

一切的一切就是誰叫你多一個出帳日的規定,電信商自己要有能力去計算及切割程式邏輯面的問題

hm60569 wrote:
簡單說明...
各家電信業者上網資費
全都是以上網流量來計價
就像版大所說...
只用不滿一個月~就算只使用一天好了
但您的上網流量可能也許已經到達好幾千mb?
電腦系統就會計算~向您收吃到飽的費用


這位大大 您告知的訊息是錯誤的

並不是所有電信業者的上網資費都是以"流量"來計價的

EX:中華電信 行動上網850、mPro950
遠傳電信無線飆網775、950
威寶電信750型上網資費...都是收取月租費提供上網無限量傳輸
只有台灣大哥大的方案才是以流量計價,目的應是為了不要讓用戶偶爾開啟上網 營收不會增加
但也造成許多用戶的不方便,甚至某種看法下多收錢,以台灣大哥大來講,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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