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33312 wrote:不先辦4G試用,續...(恕刪) 抱歉喔,我只是要提醒將來要辦遠傳的用戶,要多想一想根據我之前回言的訊息我是根據遠傳營業規章看了廣告去辦理.而且條約內容不得低於廣告內容.至於我是非對錯,將由法院那裏判理.另外按照你的邏輯,以後簽了合約.合約沒有提供應有的服務你也不能(含苦)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最近很夯的房東與房客的事情房客簽了合約也不能跟房東抗議.誰叫你不把合約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