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基地台不受抗爭而拆台


crazybirdyman wrote:
抗爭 是人民的自由

你為自己的私心便利,而隨便亂蓋基地台,其心可議!

集會遊行法 第8條(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相關處分】第1項~§25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那些抗爭基地台的有向政府申請?未經申請抗爭本來就是違法
.展哥. wrote:
集會遊行法 第8條(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相關處分】第1項~§25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那些抗爭基地台的有向政府申請?未經申請抗爭本來就是違法


誰說抗爭一定是集會遊行?

這就是 黨國統治下,限制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
這些被統治的人,還以為是政府的德政施捨呢!!

crazybirdyman wrote:
誰說抗爭一定是集會遊行?

這就是 黨國統治下,限制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
這些被統治的人,還以為是政府的德政施捨呢!!

違法就是違法,違法行為趕走合法基地台?

.展哥. wrote:
違法就是違法,違法...(恕刪)


真的認同展哥,政府應該要不必理會那些要拆基地台的民眾,也不必去理這些民代。合法的基地台就讓他繼續留著,沒合法申請的就要拆掉。
.展哥. wrote:
違法就是違法,違法行...(恕刪)



哈哈 前幾天新聞爆出,法官判太陽花學運的起訴22人 無罪,是因為“公民不服從”
想要超強訊號的人

就自動在自己家裡樓上 架設 基地台啊

為何要把自己手機收訊的快樂,建立在別人受害電磁波的痛苦上?
登記聯署人會不會被認為是自願優先架設?

motoxt910 wrote:
登記聯署人會不會被...(恕刪)



哈哈怎麼可能,是真的好像也不錯啦越多人訊號越好
在請大家踴躍分享與附議

crazybirdyman wrote:
想要超強訊號的人就...(恕刪)


我們很想呀,我們真的超想的,只是就沒有這個福氣要怎麼辦?

有一家進駐,等於房貸給他們繳

兩家進駐,就是一個人上班的月薪

三家進駐,車貸、孩子的奶粉錢就都有了

b89632147 wrote:
政府應該要不必理會那些要拆基地台的民眾,也不必去理這些民代。合法的基地台就讓他繼續留著,沒合法申請的就要拆掉。

不是不裡就好,應該就抗爭行為中的違法行為一律移送法辦或開罰,例如:違法集會遊行法就直接移送法辦,抗爭時候影響道路通行,一律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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