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者私自變動個資設定

法客 wrote:

小心
散佈未經疾管局證實的消息
已經觸犯傳染病防治法了
隨便罰則都超過數十萬
耗子尾汁!!! 😳
CDC官網
https://www.mohw.gov.tw/cp-17-51414-1.html(恕刪)

我100%有所本,且經過證實了啊!

1. WTO 官網EUL的PDF檔都提供了!

2. 疾管局莫德納/AZ人數和死亡人數PDF連結也提供了!

3. 小學的加減乘數也計算過了…

4. 2021年6月全國人口約23,487,509人是內政部戶政司的資料,也只到六月。


該被罰300萬的是指揮中心,可不是我,所以要靠監察院調查更詳細數據,為何台灣打AZ的死亡率高到離譜,卻不停止打AZ!

生命可以浪費在重要的事,有興趣的就去監察院陳情申訴!

監察院對公職人員失職就可彈劾(開除),不需犯罪違法。

上班睡覺遲到打瞌睡屬於失職,沒犯罪。若蔡總捨不得開除心腹,可以被監察院開除。

監察院陳情

看是指揮中心國小數學沒畢業?還是被鬼遮眼?
digfusion
跟DPP管事的監察院,申訴DPP政府?這才叫浪費時間吧
RentHA
監察院會公文來公文去,相關進度和衛福部回覆(說詞)也會寄一份給申訴人,若監察院刻意不理會或衛福部說詞像白痴,把監察院公文公開來就好!把衛福部、監察院一起處理掉。監察院要在3/6個月,重大1年內處理。
客訴到被警察請出門 wrote:
以前有時看到有人PO(恕刪)


拿著雞毛當令箭

個資行銷是可不可以分享給給關係行銷公司 跟他原本公司能不能行銷 是兩碼事


你的個資是你的個資, 他沒有分享給其他公司 就是合規範 合個資法

你門號是租用的, 他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廣告行銷給你. 他沒改你個資 那不叫什麼"個資設定"

那是行銷設定.



難不成我在信箱貼公告, 拒絕一切廣告行銷(同時也已致電錄音 拒絕該公司行銷) 還是收到廣告信我就能告人?

去把個資法 聯合行銷 的範疇看清楚, 別自己腦補一堆 以為原公司取得你個資 你單憑設定就能杜絕原公司一切行銷. 你授不授權 設不設定 原公司就是能用你個資 對你本人行銷, 個資法是規定沒授權 不得聯合行銷給其他公司而已
客訴到被警察請出門
這個你可能要去跟NCC說,NCC發給中華的文件中,載明第幾條、第幾款要求說明<<<<---這樣算我拿著NCC當令箭嗎?
卡校
能獲得一張回函
累積10張可以送簽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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