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約撇步?不拿新機退現金 通訊行「退傭機制」恐違法!?

01怎麼了 wrote:
看到“恐”就不需要討論下去了
記者整天報導就只會 恐恐恐
不會去查證之後再來報嗎?...(恕刪)

會查證還配稱為台灣記者嗎?
手機賣還給通訊行是違哪條法?
哪裡可以退到21000..求解
kiwitale wrote:
退擁違法,問題是,...(恕刪)
換個說法,
電信商提供高額獎金給通訊行用以誘騙用戶簽下高額話費合約.

犯法的會是誰.
unlocker wrote:
傳送門

許多人在生...(恕刪)

哪有什麼退傭?不就是你手機拿到未拆封賣給店家嗎?各取所需罷了,真的禁止要做也是方法一大堆啦
小小小柯 wrote:
續約30個月1399月租費...可退21000....不是攜碼的話? 請問是那家呢? 我現在剛好合約到了...可以續約..

拜託喔!!記者的話你也信???
看行情也知道這是攜碼才有的行情,
搞不好這記者連續約和攜碼都傻傻分不清楚的....

更新:剛剛去PTT那篇看看,是在womantalk版的一個女生提問的,
應該是那個女生也搞不懂什麼是續約什麼是攜碼,
雖然底下有網友回覆說攜碼才有退傭,
但記者也沒查證,就照抄當作一篇新聞,
所以寫出來就變成"續約"1399退21000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