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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在生活中很依賴手機,除了通話之外,還可以運用網路查資料、訂餐廳、叫車等功能,手機幾乎成為不可獲缺的物品。而電信業者推出多元資費方案,讓人看得眼花撩亂,有時資費搭配手機,一個月需繳上百元,甚至近千元,荷包大縮水。有網友分享,其實到門市續約時,可以不換機、選擇折現,比起換新手機划算許多。
一名網友在「批踢踢」分享,以前手機合約到時,他都「傻傻的去門市續約」,但後來才得知,原來續約不拿新手機的話,可以折現金(退傭),如此一來花費便少了許多。原PO舉例,假如辦月繳1399元、30個月吃到飽合約,通訊行可以退21000元的現金,換算下來一個月只要繳699元,非常划算,哀嘆「以前白白虧了好多錢」。
許多鄉民表示他們知道退傭的機制,在合約到期時,都會上網查詢最划算的方式,紛紛留言表示,「都自己上網查欸,看哪家退傭比較高」、「換約前會稍微研究一下所以知道」、「長知識了!」、「知道,可是沒用過
」、「天啊我才剛續約也沒辦手機,不知道有這種」。
然而有人說,想要換新手機,因此不會選擇折現,另外一位網友則說明,還是可以選擇退傭,再另外購買手機,這樣的方式是最省錢的。還有人透露,其實「退傭」就是將手機賣給通訊行,通訊行因此有空機可以調配庫存量。
但事實上,這樣退傭機制經NCC認定是違法的,只有少數通訊行低調提供退傭。據《鏡週刊》報導,長期調查電信犯罪的刑警說明,退傭機制是電信公司和通訊行間的生態,通訊行每辦1個門號,就會獲得電信業者提供的傭金,但是這樣的手法讓電信業者累積許多呆帳,因此便轉嫁到一般民眾上,藉由調高資費去填補呆帳,形成惡性循環。
違法??到底違什麼法啊 退傭不就是通訊行把電信公司給他們手機補貼款讓利出來搶點市場嗎?
為什麼又變成呆帳了?? 有待達人說明一下
感覺是把之前輔大爆發的那種誘騙學弟妹簽名辦門號當場領現金的違法犯罪,套用到根本不知道要違什麼法的一般退傭上。
輔大那件事違法是因為詐騙學弟妹說簽名就可以領錢,等幾個月後門號沒人付帳事情才爆發。 一般的退傭是當事人和通訊行你情我願的「手機賣回通訊行」(只是這件事被省略到很多當事人不知道,通訊行也懶得提),未來合約內當事人每個月也會付月租費,真不知道能違什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