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管是加盟還是直營 都一樣 , 管他老闆誰跑掉 這是台灣大哥大的家務事 不是消費者要去處理的,你手上握有合約 握有當初優惠的證明 就可以向台灣大哥大要求合約優惠/贈品內容.
3.店家傭金問題 這不需要落到消費者身上 合約上指名了 台灣大哥大 , 台灣大哥大就有義務去履行合約內容.
至於
1.要折疊車可以,要專案請示高層後,要等到明年1月。
一樣去向消基會申訴,那如果以後其它家電信業者也來這招 給你等個100年才會有高層指示?
既然其他消費者有拿到腳踏車,因該你也有相同權利拿到該腳踏車 而不是等明年1月高層指示.
2.不要折疊車可以折抵1200通話費。
這一點也可以向消基會申訴 , 要求台灣大哥大 照價賠償<該腳踏車市價> or 無條件解約 .
台灣大哥大可已由當初簽的契約 要你付違約金 , 消費者當然也可以透過當初那張契約 要台灣大哥大生出一台腳踏車給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