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須要有制度規定使用者流量超過時, 最多單月能收多少錢.
2. 流量超過某門檻後, 自動將將使用者速度往下限制到某種低速.
網路不是家中的水電, 可以靠個水表電表用多少計多少付多少費, 那是行不通的. 網路是公共建設, 換言之也是公共走道.
現在應該很多人是辦一個月多少G流量, 多少錢的方案, 非吃到飽的. 不怕死的, 可以多到一些測速網站去逛逛, 每幾分鐘就多測個幾次, 不用三天, 馬上超過流量.
那同理, 一旦取消吃到飽方案可以申請, 惡意的網站或甚至ISP公司, 隨便寫個AJAX程式嵌在網頁裡, 使用者不小心逛到, 背景就開始一直下載垃圾資料. 沒啟動超額停止網路之類程式的使用者, 那個月的帳單絕對是天價.
這些糾紛找網路警察嗎? 找ISP公司申訴帳單嗎? 沒有用的. 因為在網路的世界裡, 就像平常寫信. 送信人的地址是可以亂填的(router上的ingress filter是沒多大用處的), 只要收信人填對, 信就會寄到.
使用者不知情之下, 收到海量的垃圾封包, 那些流量都是全算在使用者的帳單上...
這些事情, 一般消費者不懂, 政務委員不懂, 議員民代不懂.

隨便取消吃到飽方案, 卻沒有配套措施. 當每個消費者錢都很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