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威寶的結束...訴諸消保官Part 2...請大家熄火...不要讓我的文被"唯讀"...

高銘輝 wrote:
怎麼沒有, 前年的高...(恕刪)


我覺得樓主並沒有錯....

1. 要求退租. 因為他並無法使用
2. 要求0月租. 當外出有播打才算錢

這兩個都是合理

因為電信業者賣的就是通訊服務....當他的通訊服務無法提供(非天災)時

本就該提出補救方法。

尤其是樓主在家是完全收不到任何訊號的話那也沒辦法

不能因為住戶抗爭就當作一切理由

至於你提的高速公路. 他是塞車也許時速是10~20 但是仍舊是有前進的

除非你指的高速公路是停了很久都沒動

但是印像中假期長時....高速公路都有免收過路費的時間

我不是評論威寶好與不好...

我只是表達我的想法...請勿筆戰喔~~

高銘輝 wrote:
怎麼沒有, 前年的高...(恕刪)


爲了這種事爭辯很無聊,
已經離題了。

BTW,
我提一下我用的感覺,
威寶在彰化市收訊不錯,
但是前天晚上打電話去客服詢問上網連線設定,
就感覺客服口氣不是很好,
一來我很客氣,再說我也是有求於人,
但是客服的感覺就是很不耐煩,
一直要求我有兩支3G手機才肯爲我做說明...
(一隻跟客服講話,另一隻設定上網)

我心裡納悶,
難道我連拿筆來抄多耽誤你幾分鐘也犯法嗎?
高銘輝 wrote:
您說的我都同意, 所以如果高速公路塞車, 我們就可以要求不繳通行費, 因為高速公路局無法提供良好的通車品質囉?


可是高速公路再塞..還是可以開啊....雖然很慢...而且不想開還不收費喔~
但是電話沒訊號...怎麼打?....而且不想打還要是要交月租費耶..
高速公路雖然慢, 但可以開, 請教"高速公路" 的合理速度是多少? 收不到不會整個區域都收不到吧, 你也可以到附近有訊號的地方撥打啊. 兩者都是改以其他方式去適應罷了
小弟疑惑, 請問大家:

1. 申辦門號時, 是否有承諾用戶之居住地一定得收到訊號, 否則減免月租費或甚至免月租費?
2. 假設除居住地之外, 其它地點時間之外, 若可正常收訊且撥打, 這部份又該如何收月租費呢?
3. 要任何地方皆可正常收訊, 小弟認為可能有實務上的困難. 若所有用戶皆群起效尤, 不知結果會如何呢?

小弟也是威寶的用戶, 開台初期也是收訊普遍不理想, 現在則好很多. 不過, 威寶客戶的流程與能力初期是不太理想, 這到是有同感. 但我從沒想過也不會去要求威寶減免月租費. 因為, 我是覺得, 威寶是自己選的, 又沒人逼, 而且, 威寶也沒保證讓我走到哪就電話打到哪, 況且, 我也有享用買手機綁門號的優惠, 而且也有用手機撥通過, 所以, 沒有立場去要求威寶讓我享有樓主的要求.

結論, 假如發生在小弟身上, 我會選擇的方式是合約到齊再換手機業者了.

常常在網上看到一些頗具爭議的話題, 小弟是覺得問題大概都出在溝通不良所造成的誤會吧...
高銘輝 wrote:
高速公路雖然慢, 但...(恕刪)


您的說法真是有趣,如果我是開公司的,我希望我的客戶都這麼好。
照這個說法就好像是說,如果我去申請8m ADSL,結果只有56K。然後中華電信說,你家離機房太遠,只能有56K,所以得認命。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我應該去找個離機房不會太遠的房子?而不是中華電信一開始就該告訴你,你家那邊距離機房太遠。而且你現在就算換了住的地方,遷移網路跟是話還要收費喔~....真是賺翻了,帥~
還要在談下去嗎? 請問收訊含蓋範圍內的區域是否保證完全可通?請看我之前的發文再來討論好嗎? 我反問你, 若您申請了8M的ADSL, 若沒達到8M, 那是否你要退租呢? 有沒有業者敢提出保證頻寬?
反正小弟身邊沒有人辦威寶,有人想辦我就勸他不要辦,我想多幾個像我這樣的人,威寶被併是遲早的事,沒必要在這 和威寶的禁衛軍辯論!浪費時間!當威寶被併後,這些問題就不在!
我原籍蘇州,現任華府伴讀小書僮,門前一對雙花大紅棍!
高銘輝 wrote:
高速公路雖然慢, 但...(恕刪)


這位高大俠顯然是被威權時代壓制太久,到現在還回不過神的阿Q老伯伯吧!
買了臭魚還要替奸商找理由!

在民主人權發達的地區,就像前面網友說的,
訊號不好的業者, 自己又沒辦法改善時,應該去和友台協商“借道”
總之,改善服務絕對是業者的義務而不是消費者的責任。

在國外消費者普遍享有的“無理由退貨”權,現在在國內不是也已經慢慢的在有些商場實施了嗎?這就是消費者權利抬頭的現象。

其實消費者和業者在一開始就站在一個完全不平等的地位上交易。因為對產品的性能,尤其是科技產品的技術內涵,業者的理解完全是壓倒性的,它的產品有什麼缺點,早在掌握之中,基於策略或技術上或能力上的原因,把產品推出市場,看市場的反應再作後續的調整。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許多科技產品上市後沒多久就推出“加強版”、“升級版”或“二代”、“三代”。業者可以這樣操弄它的產品,消費者本就應該有拒絕的權利。我們可以勉強的容忍這種俟機改善的策略,但卻不該姑息那種不想辦法提升服務品質,又對消費者傲慢的服務業。

以前裝電話、水錶、電錶都要付一筆“安裝費”,就是這些壟斷業者把應該自己投資的基礎建設費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也就是讓所有的消費者“出資而不發股票”,每個月還要付這筆基建投資的利息,也就是“月租費”。現在安裝費不能收了,但是月租費還是不能少,也就是業者的基建投資的利息費用,還是要你消費者來買單。

高大俠,您住在巷子深處,如果你每次坐計程車回家,到了巷子口,
運將老大跟你說:巷子太深了,不好掉頭哦,你下車走回去吧!你會不會很火大?
或只是“豁達”的說:哎!是呀!誰叫我住在巷子深處?

電信業者除了賣科技產品,最主要的是賣服務,服務做不好還把責任推給消費者,要人在家裏裝基地台,如果你能容忍這樣的業者,明天電力公司也會告訴你,由於居民抗爭,變電所要拆了,請自備發電機或蠟燭;水公司也會通知你,巷子口的人家不讓埋設新管線,請自備儲水桶;瓦斯公司…………

如果公用事業的業者都把解決問題的原因推給消費者,這樣的城市你住得下去嗎?

再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我有個朋友在美國念書,有一次期末要交報告了,但他對”Power Point” 的操作不熟,臨時又找不到幫手,就到書店去買了一本書來急就章,隔天報告完成了,他覺得那厚厚一本好幾百頁的書擺在手邊也沒用,就拿回書店退掉了,店家也沒問任何原因。雖然事後覺得自己有點過分,但是店家對消費者的尊重實在沒話說。
高銘輝 wrote:
還要在談下去嗎? 請...(恕刪)


退,當然要退囉。如果是8m跟6m這樣的差距,也許摸摸鼻子算了,還能用嘛。要是8m跟56k的差距,甚至於是常常是斷線的狀態。要我是靠網路吃飯的,沒要求賠償就不錯囉。不保證頻寬是電信業只對自己的品質沒要求的時候偷懶的做法跟說法,差一點也許沒關係,沒有那樣的速度跟品質還收那樣的錢,那就有些過分囉!當然開版大的手機也許需要補價差是比較合理的,因為那是搭配性的銷售行為。不過高速公路就不同囉,高公局收的費用名義好像是維護費還是道路使用費,我不是那麼請楚名目的說,所以在上面開110不會繳比開90還多的錢,高速公路跟這個case是兩碼子事。

我個人是覺得,既然要客戶簽了約,相對的也要給予某種程度的服務能力。不然我就在我的公司樓頂開一個基地台,然後拼命廣告說速度快收訊品質好涵蓋範圍廣費用便宜,其實只能在我公司樓附近使用。辦的人回家發現不能用,退租要收違約金,那我不就擺明了欺騙客戶。當然我是把例子講得比較嚴重一點啦,不過,總不是光要客戶給錢,不能用又不說,說會改進又作不到,然後錢還是照收,這樣總是不太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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