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威寶的結束...訴諸消保官Part 2...請大家熄火...不要讓我的文被"唯讀"...

高銘輝 wrote:
還要在談下去嗎? 請...(恕刪)


恩 我申請威寶3g無限上網
理論值有384kbps

實際上晚上使用只有不到80kbps

所以我也應該乖乖繳違約金 退掉囉









我可沒這麼凱
這個事情拖了這麼久,對樓主肯定沒有好處,花費太多的時間金錢力氣。而威寶呢?我想損失更大,這樣的案例在網路上一傳開,只是更加的突顯了新加入的業者基地台"有可能"設置不足的問題,而讓消費者卻步,這肯定不是一支手機的損失可以彌補的。
高銘輝 wrote:
你去到那一家的電信業者都是如此的,要求退租真的有點過份, 今天沒訊號可要求退租, 改天消費者會演變成因為訊號沒有滿格而退租. 我不認為這是好的現象. 因為現在基地台要架設困難度太高了, 換成你家願意架設基地台嗎? 我用過中華和台灣大, 反應了收訊不好的狀況後, 他們希望能在我家架設基地台以永久解決問題, 你要嗎? 消費者的要求應該是朝合理化的方向去, 而不是一味的只要求而不付出吧, 畢竟企業也是要生存啊.


說真的, 如果收訊不好, 業者願意架設基地台在你家, 真的應該答應的, 原因有下:
1. 可以當基地台房東, 每個月可以收取不少租金
2. 基地台正下方其實受電磁波影響最小, 反而是你家鄰居, 影響最大
3. 由於離基地台近, 所以收訊好, 而且發射電磁波也相對較小

麻煩如下:
1. 你家鄰居可能會找人來抗議.
2. 如果是大樓必須通過管理委員會同意, 通過機會渺茫

不知道大家會希望架設在自己家樓上當房東, 還是架設在鄰居家被電磁波影響??
或者是收不到訊號乾脆不用手機??

想一想...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在收訊比較不好的地方打手機, 手機發出的電磁波會大很多喔!!
呵呵、喂~!喂~!喂~~!到飽!真是貼心的寫照!

花點時間把樓主的系列文章看完、這應該是暨隔壁貓叫日記以外、Ken花最多時間研讀的網路文章

內容挺有意思的、除了幾個新註冊ID幫威寶辯駁之外、其餘的使用者實際心得全部都是「收訊奇差」

另外有人比喻辦了8MB的ADSL只能跑56K很不妥

一來起碼56K還能跑MSN跟上網、只是會延遲

二來8MB ADSL一開始推廣就說過不保證頻寬、因為必須看終端有多少客戶共享頻寬

起碼有達到告知的義務

但手機收不到訊號、那可不是延遲而已

我本來一直抱怨我的手機門號收訊差(上班在地下室)

但最近換了最便宜的大雙網專案之後就解決了

至於3G、恐怕還離我們很遠、多等一下、也許就會更好了

也同意之前一些網友的意見、現在的電信通訊霸主

當年的服務也是鳥到不行、不過那是過去了、現在用那種心態已經不能生存!

而且很好奇、威寶沒空解決客訴跟收訊問題、卻有錢打一堆魚目混珠的廣告?

尤其最近那個收租婆跟小眼睛的、看的真是很rz耶.......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會抱怨的當然都是收訊不好,因為我們大家都認為"收訊好"是理所當然的事,
當時我打算用威寶門號,就已經有收訊恐怕不如三雄的預期心理,
不過由於話費較優惠,就咬牙辦了下去,但結果其實也沒讓我太失望。

就個人而言,我不會叫身邊朋友一定不要辦威寶,因為每個人的活動環境都不一樣,
也不是每個人都會遇到像樓主一般的離譜狀況(但自身權益是應該要爭取的);
這兒許多朋友都對威寶的收訊頗有意見,但就本人實際使用的情形,台北市內還不至於像某些網友說得那麼差勁。
若想辦威寶門號,不妨先問問附近鄰居有沒有實際使用的經驗,
不僅可收敦親睦鄰之效,也比在這道聽途說來得實在些。

希望我不會被貼上禁衛軍的標籤......
買東西要看「價值」,不是「價格」。
KenKuo wrote:
呵呵、喂~!喂~!喂...(恕刪)



不對噢,我的帳號可不是新註冊的~

不過我作法跟樓上大大一樣,
若有朋友要辦威寶,
我才不會說好或不好(說好叫人家去辦門號的人最傻,到時門號有問題或後來更優惠的方案,到時推芥的人最雖)

現在我只剩威寶門號,所以我朋友有的看了廣告來問我0986的收訊如何
我都會說,少用的門號借你測看看, 覺得好就辦,不好就不要辦 ,(不過他們通話費真的便宜,情侶或姐妹愛聊天加麻吉網很省)


我對看了廣告心動的版友的建議就是,
想辦法跟朋友借到威寶/震旦門號(聽說他們基台有合作..)測看看,
或跟家附近的通訊行問問收訊如何,不然就看看有沒單辦門號免簽合約的,先辦一個試用看看,
這個比簽了約再來反應,來的快又有效

說真的,我蠻同情原PO,因為他的故事我從去年就開始拜讀..(連載..我果然是資深鄉民)

不過我覺得如果當初那客服真的跟你說 內部哪個主管跟你說不行,所以取消所有優惠的話
我倒覺是那客服太白目,不把事搞清楚就跟客人先說好,[就像你去買蜜餞,老板把東西都裝滿滿在袋子裡秤,然後又一匙匙的颻起來不給你],這是心態問題,客人一定會覺得被耍...如果今天是我早翻桌了吧

稍微有sense的主管應該也知道現在用戶不是好惹的,應不至於答應客人又反悔
不過這是他們內部事,誰知道事實是怎呢?!~


恭喜原po事情告一段落
畢竟一天到晚煩這種訊號的鳥事一定超煩的

大家有話好好講拉,每次看到唯讀就覺開始懷疑筆戰是否有獎金?



高銘輝 wrote:
你去到那一家的電信業...(恕刪)

高大你好,我不認為要求退租是很過份的事,今天我和系統商簽約 當然有一部份 是要求提供通訊服務 而且依消費者的立場

當然是希望提供盡量全面的收訊環境 若是系統商給我的服務是讓我在我日常活動範圍 像是住家周遭、上下班的路線等 都沒有收訊的話

且此狀況可歸責於系統商。

那此時 系統商不就是不完全給付 我認為視嚴重程度而定 輕的話 消費者可請求賠償

重則 消費者可要求解約 我認為也是可行的 因為我所要的服務 系統商無法提供給我

以上這是 我的看法
:)
現代人都習慣似是而非的闡述道理。
一家業者該負的道義責任有哪些,大家心底都有個底。
一個消費者該享有的權利及付出的義務,大家心底也都有個底。
這兩個東西抓住了,就不要再說些看似道理,卻滿文狗屎的話語出來。

供電的台電無故停電可不可以不賠償?有賠償條款。
無故斷線的網路業者可不可以不賠償?有賠償條款。
路上坑洞,騎士摔傷了可不可以不賠償?有賠償。
因為這都是被求償者他們所該負起的服務及責任。

拉回正題,
上篇發文網友的文中,我還在詢問不知結果如何。
在這看到了,原來已經解決許久了阿!
先恭喜發文的網友,也讓大家多了些經驗。
首先,還是恭喜樓主問題圓滿解決,一切終於塵埃落定。

不管怎麼說,很多人都同情樓主的遭遇,對於消費者大家能夠有良好的消費者意識,這是一個良好的事情。

不過,從事客服相關領域工作那麼久,經手過不少案例,但有時候我也不免懷疑,在權益受損爭取理所當然的損失賠償時,在網路上分享案例的同時,是否有誇大與隱瞞真相的情形?

大家看著這些動閘數百億資本額與營業額的公司,總覺得企業似乎賺的太多,回饋太少。

但是沒有人想過,以電信為例,先要標下特許執照交付數十億的執照特許費,然後才能籌設與經營,並且與既有的企業競爭,管銷成本、利息支出,在在都要先行投資。

講到這邊或許有人覺得小弟替企業講話,甚至會想說企業如果不懂的競爭、討好消費者,那被市場淘汰是應該的。乾脆回家吃自己算了。

這樣的說法是事實,現實正是如此,也因為正是如此,後進業者礙於目前架設基地台的現狀、如果還要取得市場認同,在有限的所謂95%涵蓋率(還用人口計算的喔),儘可能以低價促銷去爭取客戶。

學過管理學的人知道,企業要永續經營,成本控制很重要,瞬間全數投下重資本追求絕對最高品質時,並不會得到最大收益,且恐怕在尚未回收成本前黑字倒閉。

上述經營模式是否有成效,見仁見智,相信那是企業要煩惱的問題,消費者是無須同情理會的。但是提起這樣的背景,正是目前某公司面臨的現狀。所以能提供的服務內容與範圍與品質,以及提供的價格,在大家想要購買他的產品時,需要同時考量的。自古以來長有一句話,貨比三家不吃虧,一分錢一分貨等等。所以前面許多大大也提供建議,如果可以的話,借個門號測試看看好不好用,或者也可以辦個單門號不綁約號碼自己試用看看,謹慎小心是目前消費者都需要學習的課題。有一好沒兩好,什麼樣的東西真的對自己好,買之前一定要多小心衡量,任何事物都一樣。

已經購買的,遇到住家收不到訊號,就開始面臨樓主的問題,該如何處理,相信許多人看著樓主經驗分享,也有著各種想法與做法,也有的人會為樓主憤憤不平過,情況輪到小弟,自然也是無法平心靜氣的坐著吃悶虧,誰喜歡當冤大頭呢?

不過小弟要潑個冷水,畢竟,網路上大家都只敘述自己不利的狀況,斷然不會講出自己獲得甜頭的部份。網路上爭取同情博取更大輿論壓力,這是慣有手法,因為這是人的心態,連小弟我都會想要這麼做,在客服領域多年,這些是非真的看了很多。

目前各家電信業者都推出綁門號買手機的優惠,之所以手機有優惠價,因在於系統商的補貼,價格約在3000-5000不等,甚至更高的價差補貼,所以當系統商面臨無收訊想解約的情況時多半不肯,因為月租費勢必因為收訊不良而必須有所折讓,折讓多少,端看企業與消費者如何協調,以消費者立場而言,這是一種不完全給付,依民法精神,不完全給付可以針對這部分要求損害賠償,但是只能就合理範圍進行,只是誰會為了幾千元搞到法院開庭慢慢等判決?企業與消費者都不想,所以就在這中間彼此盡可能協調了。

協調過程各有千秋,以我當客服經驗為例,有的會揚言要在網路上散播抵制(甚至揚言會誇大),有的當然會說要找消保團體協調,有的會說走法律途徑(有,不多,太耗時間與金錢了),當然也有會說,一皮天下無難事,老子我不繳錢有種你來告我。總之,談判上,威脅對方,升高情勢,迫使就範,接受我方條件,這是最常看到的模式。

其實,很多公司在談的過程,也會希望用折讓方式處理,理由簡單,為了符合公平比例原則而已,最快最有效。總之沒基地台已經成事實,有些地方你多家租金人家還是不肯架,這棟樓大家賺了,隔壁沒有貼補到不爽也會去砸雞蛋,會不會有癌症疑慮等等,誰都不要,天天說要拆台,搞到最後頂多業者不玩了,執照還給政府,大家沒大哥大可以用而已。所以能談盡量談。

事實上,大家爭議都在違約金,但是業者有個理由,當初定違約金通常是比手機價差高一些,低價拿了手機,當然開心,要消費者吐出這筆錢來,門都沒有,理由也很簡單,不是因為我要解約,是因為你沒收訊,所以我不應該付任何錢就可以解約。月租費,更別提。既然當做當初沒簽過約,那手機價差優惠請還來可以嗎?拍謝,解約非本人所願,是你讓我家收不到訊號,是你的錯,手機價差優惠要我還,不可能啦。優惠我照樣要拿,沒叫你賠精神損失、談不成生意損失,總之我所有聯絡不上的種種損失,給我賠來吧。

我相信這樣的邏輯如果交給法官去判決,依照比例原則,勝負難說吧。

當初購買商品,就蘊涵兩樣,門號租用使用通訊權,以及手機價格優惠購買權。今天門號租用無法得到應有通訊權,理賠的部份也應僅限於此對吧。那麼以此比例原則,是否該買支新手機還給這家公司?要不就價差來談談。

前言提到,享用的甜頭為理所當然,誰也不會在網路po文時提到,但是目前電信業各家業者促銷方案皆如此,持平來看,事實上並未看到提及這樣的情況。小弟多年的經驗,有此狀況之言論並不感到意外。

我相信業者與消費者在這段過程必定有所溝通,業者也會希望平息客訴,也會與客戶約定,既然是協調,也不該在其他媒體輿論上大肆渲染,當然業者本身也不會把溝通過程公諸於世,讓消費者與企業本身難堪。

畢竟,協調是希望你情我願。真的有話說,一定是上法院再說。真得這麼搞,消費者若有誇大事實並在媒體上散佈造成企業商譽損失時,企業也會一並追回來。(還真有公司向消費者提起不實毀謗的訴訟,小弟親身在某公司經歷過。)不過也很遺憾也有前腳答應說不四處散播,後腳立即違背承諾之事,然後還大剌剌的向客服指天發誓,那個人不是我,然後要求折讓或履約需照常給予,私下做種種承諾之後再去開協調會反面說是業者人員私下透露種情事等黑幕報料說等等,相信這些都是網路上看不到的言論。

上述狀況都是小弟多年擔任各種領域客服類型工作中的經驗,也確實發生過,當然我也做過好心提醒客戶該怎麼做的笨客服,被客戶出賣過而丟工作經驗也有過,所以這些說法絕不是空穴來風或憑空想像,只是大家在讀取文章之虞,恐怕不會想像到會有這些情況發生過吧。

當然,大家必定買東西有委屈,不然誰會想打給客服聊天,沒那麼多閒時間。一般尊重消費者的公司,也多半會訓練期下服務人員,對於客戶問題要有高度同理心解決其問題與困擾。

整個過程中,大家也對某公司客服處理過程有著許多的比較與批評。這是該企業要去學習解決,衡量經營成本之後思考的問題。

小弟會提及此一狀況,只是看著這個很久的筆戰,想提出另一個思維內容,當消費者權益受損提出損害賠償要求時,是否提到了合理賠償,還是提出了超越合理值的損失賠償,然後濫用管道爭取自己想要佔到的便宜?我相信大家會有更多的回饋與想法,但是我要先聲明,衍生損害賠償不應該直接列入討論,因為這樣的討論範圍太廣,即使是法律實務上判決也有一定的限制。

會提這樣的說法,是以這些未被大家討論過的觀點論之,大家都不是聖賢,現實社會也未必真正公平,但是不知為何,總是喜歡用最高標準去衡量他人,但是事情如果輪到自己時,未必能接受也能做的到。這是小弟最感歎的地方。

我相信小弟這番言論恐怕會招來更多謾罵,但真誠希望各位大大或許可以思考看看,小弟所述都是在工作經驗點滴看到的。小弟舉雙手贊成爭取應有權益,也極力贊成所有該擁有之權力應極力爭取到底不應任意放棄(一旦放棄了企業可是真的就這樣吃定了),但,何謂恰當?希望提供給各位大大一個思索的空間。
小僮 wrote:
首先,還是恭喜樓主問...(恕刪)


如果小弟可以評分一定幫大大加上一筆…寫的真好。

但…寫得好不代表小弟全然認同大大的觀點,有時間小弟再來發文與大大討論一下…
從事批評和維持批判是知識份子生命的重大面向 from Edward W.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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