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去辦了傳說中大家淦到沒力的VIBO
在申辦時我有先行詢問過承辦人員,如果辦了真的收不到該如何處理!
店員有告知,在申辦的7天之內,只要你真的對收訊非常不能接受
可以申請退租,僅收您使用天數的月租費以及通話費...
當然啦! 手機請保持原樣~
有意申辦,又怕被騙的版友,在申辦時可以先詢問承辦人員!!
注意喔! 7天之內喔~~~
以上是在高雄某門市得到的消息

那我有沒有拿去退勒? 答案是沒有...
因為VIBO的收訊在我出現的範圍還算可以~
伊元 wrote:
消基法規定民眾購買商...(恕刪)
伊元 wrote:
消基法規定民眾購買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