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遠傳把握的枷鎖拿掉了
我的門號還有一年合約, 一聽到不論合約期限還有多就, 違約金一律5500
趕快快刀斬亂麻...付了違約金, 變成了自由之身, 等待NP辦理

遠傳的小姐沒有為難, 還幫我想到了綁合約的轉換方式
本來規定是解除合約後, 門號一定回收
和氣的客服小姐的處理方式如下,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由月租門號付清違約金..原號轉換成易付卡門號 (300元卡費)
等待兩天, 直到轉換成功
然後就可以帶著沒有合約的易附卡門號轉換到其他電信公司了

所以...有合約的鄉親朋友們阿
轉換成易付卡門號就不用怕號碼被回收了
文章關鍵字
5500元....想到就Orz..
大大還真的付的出手...
這樣算起來~轉移後會有比較省或是划算嗎..
如果遠傳的使用者都有這樣的想法的話..
我想觀望一下..搞不好政策會有大改變也不一定..
(各家電信業者應該陸續會出現大動作了....)

ps.中華的用多少月租費就送多少的方案好心動..XD(雖然只有六個月><)
呵...有拉...三個月就回來了
所以才決定要換...
而且...遠傳1580的方案, 網外還是要每秒0.1元...
對我這個大部分打網外, 全家人都用中華電信的人來說...真是台不划算了
為什麼解約後門號要回收啊
我一直搞不懂耶.....
和信也是要違約金3500,
然後回收門號,
所以我也是用轉易付卡的方式,
只是和信在轉卡的時候不必再額外付費...
1Ds2, A1, A7R3, R6, Z6, E-M1 I~III, OM-1, fp-L
解約不同於退租吧
我的台灣大門號
可解約並保留門號耶
大大你會不會多被陰了300啊
如果是 太可怕了
剛看到:
http://www.dgt.gov.tw/chinese/Regulations/5.2/5.2.1/Telephone-Number-Portable.shtml

第五章  攜碼用戶移轉作業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固網經營者及行動經營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攜碼用戶移轉作業:
一、用戶申請號碼可攜服務,應向移入經營者提出書面申請書一式二份,除有第二項規定情事者外,該申請書視為向移出經營者申請退租。
二、移入經營者應保存第一款申請書至少六個月,供移出經營者查詢或主管機關查核。
三、移入經營者應於收到第一款申請書後,與攜碼用戶協調訂定合理之預訂移轉改接日期及時間。
四、固定通信網路業務及行動通信網路業務之移入經營者應分別於預訂移轉改接日之五個及四個完整工作日前,將申請號碼可攜服務之用戶名稱、原使用之電話號碼及預訂移轉改接之日期與時間通報移出經營者及集中式資料庫管理者,並將第一款申請書送交移出經營者。
五、移出經營者對已因欠費、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服務契約遭其停止通信之用戶,得拒絕提供號碼可攜服務;對訂有限制退租或終止期間服務契約之用戶,得於該用戶履行因提前退租或終止契約之約定違約金後,始提供號碼可攜服務。


如果是 解約當然可保留原號啊 不然拿什麼來NP

wesley87 wrote:
解約不同於退租吧
我的台灣大門號
可解約並保留門號耶
大大你會不會多被陰了300啊
如果是 太可怕了


那偶今天問台哥大客服也跟偶說解約就會收回門號= =
這...這到底是甚麼情形!?
他們好像都把解約跟退租畫上等號了...-.-"
不知 wesley87 大大去哪問到的!
請您指教一下囉!^^

wesley87 wrote:
剛看到:
對訂有限制退租或終止期間服務契約之用戶,得於該用戶履行因提前退租或終止契約之約定違約金後,始提供號碼可攜服務。

如果是 解約當然可保留原號啊 不然拿什麼來NP


業者目前的作法似乎都違反了這條規定,
不曉得電總有沒有在管
-Tony Pan @ www.TEMU1000.tw - 
我打188客服問的
小姐爽快的告訴我
帶證件 直營門市辦
還好心為我介紹
離我最近的直營門市

前題是我沒跟她說
我解約要做什麼


我只是想
轉易付
多付300是必要的嗎
還是她多A你300啊
這要搞清楚吧
我寧願相信她不夠專業
不願認為這是有心的
順便請問一下
台灣大哥大的解約違約金是多少錢呢?
四周的人都是中華
真的是很虧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