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門號還有一年合約, 一聽到不論合約期限還有多就, 違約金一律5500
趕快快刀斬亂麻...付了違約金, 變成了自由之身, 等待NP辦理

遠傳的小姐沒有為難, 還幫我想到了綁合約的轉換方式
本來規定是解除合約後, 門號一定回收
和氣的客服小姐的處理方式如下,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由月租門號付清違約金..原號轉換成易付卡門號 (300元卡費)
等待兩天, 直到轉換成功
然後就可以帶著沒有合約的易附卡門號轉換到其他電信公司了
所以...有合約的鄉親朋友們阿
轉換成易付卡門號就不用怕號碼被回收了
wesley87 wrote:
解約不同於退租吧
我的台灣大門號
可解約並保留門號耶
大大你會不會多被陰了300啊
如果是 太可怕了
wesley87 wrote:
剛看到:
對訂有限制退租或終止期間服務契約之用戶,得於該用戶履行因提前退租或終止契約之約定違約金後,始提供號碼可攜服務。
如果是 解約當然可保留原號啊 不然拿什麼來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