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轉身跟我媽要了雙證件去辦中華NP到台灣大
心想手機每個月只繳月租+上網費用=破千
就打算換401半價+489上網吃到飽,綁30個月
我還跟他註明我要用小卡,因為我拿iphone4
到了昨天夜遊回來,收到sim卡
一拆開,整個火就起來了
上面寫著我申請的是月租401+489綁24個月
並且還給我張大卡
整個是看到火都快燒起來
於是早上要去台哥大問(還11點才上班)
他說通訊行那邊申請的就是這種費率,也沒提到要換卡
我就跟他說「那至少現在可以換小卡給我吧」
答案是「No,因為要本人的雙證件+印章還有委託書.......(廢話不想打)」
我跟他說,昨晚12點開始手機就沒辦法用
這已經讓我火很大,你還給我一付「那是你跟通訊行的問題,自己去找他要道歉」
搞到後來才不情願換給我
第二部來了
我打去通訊行問費率的事情
他查了之後跟我說「這是我們上游的人key錯(就是在系統那邊)
我們這邊提供兩個方法
一是補差額給你,二是解約(通訊行付錢),然後重送合約」
我告訴他
「第一、我不想辦401+489就是因為我打不到那麼多,補差額給我
我也覺得浪費這個約
第二、今天我所有的合約上都注明是401半價+489
連最後的確認書我也簽了,是台灣大哥大自己內部出了差錯
沒有重覆核對我的資料,那就是他們違約
甚至我根本沒有簽下要申辦401+489的合約書,我哪來的約可以解?
既然台灣大哥大違約在先
就算要解約,也該是他們手捧著違約金來找我解約
今天沒告他們偽造文書跟不履行契約就已經很不錯了」
後來店員打給我說
「我們上游的客服說可以改,可是要7~14個工作天」
我倒是希望不是拖字訣or下個月帳單來跟我收半個月的401+半個月的200的月租費用
每每看新聞出現,電信業者都說「我們合約裡面有標明.......,所以這部分是消費者的問題」
或者是客服看準了你不想付高額的違約金,就說「那你可以解約啊」
今天是台哥大不履約,要解約,就照合約書上白紙黑字寫的
付解約金出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