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當天逛街想起手機門號約滿超過兩個月了
於是轉身跟我媽要了雙證件去辦中華NP到台灣大

心想手機每個月只繳月租+上網費用=破千
就打算換401半價+489上網吃到飽,綁30個月
我還跟他註明我要用小卡,因為我拿iphone4

到了昨天夜遊回來,收到sim卡
一拆開,整個火就起來了
上面寫著我申請的是月租401+489綁24個月
並且還給我張大卡
整個是看到火都快燒起來

於是早上要去台哥大問(還11點才上班)
他說通訊行那邊申請的就是這種費率,也沒提到要換卡
我就跟他說「那至少現在可以換小卡給我吧」
答案是「No,因為要本人的雙證件+印章還有委託書.......(廢話不想打)」
我跟他說,昨晚12點開始手機就沒辦法用
這已經讓我火很大,你還給我一付「那是你跟通訊行的問題,自己去找他要道歉」
搞到後來才不情願換給我

第二部來了
我打去通訊行問費率的事情
他查了之後跟我說「這是我們上游的人key錯(就是在系統那邊)
我們這邊提供兩個方法
一是補差額給你,二是解約(通訊行付錢),然後重送合約」

我告訴他
「第一、我不想辦401+489就是因為我打不到那麼多,補差額給我
我也覺得浪費這個約
第二、今天我所有的合約上都注明是401半價+489
連最後的確認書我也簽了,是台灣大哥大自己內部出了差錯
沒有重覆核對我的資料,那就是他們違約
甚至我根本沒有簽下要申辦401+489的合約書,我哪來的約可以解?

既然台灣大哥大違約在先
就算要解約,也該是他們手捧著違約金來找我解約
今天沒告他們偽造文書跟不履行契約就已經很不錯了」

後來店員打給我說
「我們上游的客服說可以改,可是要7~14個工作天」
我倒是希望不是拖字訣or下個月帳單來跟我收半個月的401+半個月的200的月租費用

每每看新聞出現,電信業者都說「我們合約裡面有標明.......,所以這部分是消費者的問題」
或者是客服看準了你不想付高額的違約金,就說「那你可以解約啊」
今天是台哥大不履約,要解約,就照合約書上白紙黑字寫的

付解約金出來吧!

寒雨夢中人 wrote:
9/1當天逛街想起手...(恕刪)


妳想太多了!

大財團的 電信公司 會怕妳嗎???

寒雨夢中人 wrote:
9/1當天逛街...(恕刪)

我辦手機從不找一般通訊行,老鼠屎太多了

台灣大我不用就是因為他不差你一個用戶的
心態

光電信3熊來說,中華還是首選

kontou_k wrote:
我辦手機從不找一般通...(恕刪)


你是在私人通訊行還是在台哥大門市?
很少在手續沒完成下用寄送的方式給消費者耶~
就算是要換小卡也都要再去門市親自拿
像我都只在亞太門市辦手機跟門號
私人通訊行雖然有時候會有些不錯的優惠活動或贈品
但在有合約糾紛的時候只會對自己比較不利
我今天文章重點在於
昔日都是電信業者指用戶不依約履行而要求繳交違約金

今天是電信業者不依約履行
所以我也可以要求他付違約金?

結果一大早就一堆悲劇
因為他們申裝錯費率,一堆什麼因使用300型以上月租送的優惠簡訊
開始瘋狂疲勞轟炸我的手機
怎麼看都是通訊行的問題

通訊行那邊就key錯資料台哥大那當然也是接到錯的

你把氣全出在台哥大上有點...

換卡本來就要雙證件每家都一樣,你也氣成這樣我就有點不解了

合約書上哪裡有註明台灣大哥大需支付用戶違約金共多少元??
別傻了,通訊行弄你,幫你上錯專案,就算要送你十個門號,
只要有你的簽名,就有辨法搞到你同意合約書內容,
月租費不付三個月後就是欠拆,寄追討信給你,
台灣大哥大照程序走,合約書在手上,法律上絕對站的住腳,
通訊行如果有誠意處理,來回作業最快一個月,
最慢拖個半年都有,你只能每天跑通訊行跟直營門市,
貪小便宜的代價就是這樣子,還以為有錢拿嗎??
寒雨夢中人 wrote:
我今天文章重點在於昔...(恕刪)
題外話,通訊行給你的合約書,可能跟送上去台灣大哥大的不一樣,
不知道你有沒有拿手機??學生半價是不能搭IPHONE 4,
如果通訊行用洗手機的手法,專案內容與手機跟你拿到的不一樣,
那就更慘,要走相關的法律責任,時間就更長了。
馬卡龍150 wrote:
合約書上哪裡有註明台...(恕刪)
當然事情發生了,就是要解決.
你的案件在小弟看來,合約疑似被通訊行的業務動手腳了,
當合約回收到電信總部時,會有一組人專門在檢視合約的所以勾選內容+簽名+檢附文件,
因為你在合約上面的簽名是您親自簽的,証件也是真的,只是你要辦理費率是別人幫你勾選的.
所以電信商在檢視文件的時候,就以正常案件核准了.

就法律的觀點,假設以上裝況成立的話,
就是通訊行的業務偽造文書,是你與通訊行業務間的民事訴訟,但案件本身牽扯到電信合約.

要是我的作法,我會打去電信客服說主張這是通訊行偽造文書,要求合約是同無效且要求撤銷,並且提告消基會.
說到要做到,掛掉電話後,把手上留存的簽約合約+通訊行資料,寫上一篇文情並茂的投訴信寄給消基會.
這是消保官就會出面發文給電信商+通訊行+你,請三方出面說明這事情的緣由
可能會出現幾種情行:
1.什麼都沒有錯,你記錯了
2.通訊行偽造文書,消保官會要求電信商撤銷該合約重新辦理,通訊行會被電信商罰款
3.電信商的人員keyin錯誤,那電信商會主動幫你回覆成正確的資費
4.發生其他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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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很多人辦新手機的場景,如有雷同僅屬臆測.

1.消費者到一般手機店辦門號(很多壞人/債騙集團),因為手機比較便宜
2.消費者在業務員跟消費者介紹合約及費率的時候,沒有聽清楚或看清楚,就簽名了.
因為消費者當下沒有在自認想辦的那個費率上打勾,或聽信業務員說我等一下幫你打勾就好了,
當消費者上面的選項都不看清楚的時候,就被業務員催促著先簽名在說
消費者在簽完名後,業務員一定馬上把合約收起來,不讓消費者再繼續看到,這樣就不會讓消費者想起來
(此時業務員一定再想,嘿嘿誘騙到一隻小羊,等一下費率就隨便我勾囉,這樣就可以洗貴一點的手機了,哈哈)
3.當業務以最快時間拿出手機讓消費者驗機時,消費者心中只有滿懷欣喜的看手機有沒有問題,並且急著離離開通訊行,當消費者拿著新手機開心的走出店門後,業務員就已經在大笑了,然後拿出合約的另一聯勾選最貴的費率在後送給電信商送件.

那還有後集給你參考,
你可能會選擇401+489 24個月,
那就是雖然是30個月401半價+489,
不過就我朋友申辦的經驗合約是寫只有前半年才有半價,
半年過後一樣是正常401收費的喔!
所以我目前也無法斷定你的合約是否如我所說的,
這方面光是計算續約時間來說其實2年401+489不一定比30個月前半年201+489 後2年401+489好,
所以個人還是建議你先看清楚合約在申訴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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