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標金設高門檻是正確的決定。
4G頻譜美其名是公共財,能擁有4G手機才多少人!!
天價標金轉嫁給4G手機消費者我認為是好事。
若因是公共財就把4G普及化,有必要沒必要的全民都來4G手機,
地狹人稠的台灣再多的G也是塞到爆。
況且大家都需要4G嗎!在政府還無法善用取得的標金營造這環境前。
用價格區隔使用者,使用者付費是應該的啊。
至於照顧偏鄉通訊傳播,在競標條款就可以強制規定得標廠商基地台設置規範。
擔心城鄉貧富差異也可部分民眾適度減免,不需要降低4G標金。
shinmac wrote:
4G標金設高門檻是正確的決定。
4G頻譜美其名是公共財,能擁有4G手機才多少人!!
天價標金轉嫁給4G手機消費者我認為是好事。
若因是公共財就把4G普及化,有必要沒必要的全民都來4G手機,
地狹人稠的台灣再多的G也是塞到爆。
況且大家都需要4G嗎!在政府還無法善用取得的標金營造這環境前。
用價格區隔使用者,使用者付費是應該的啊。
至於照顧偏鄉通訊傳播,在競標條款就可以強制規定得標廠商基地台設置規範。
擔心城鄉貧富差異也可部分民眾適度減免,不需要降低4G標金。
...(恕刪)
NO
錯的是你的觀念。
另外,外國的費率也比我國合理/便宜 多了。
別跟 NCC 某委員一樣,老是為我國業者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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