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弦五舌戰呂芳銘 嗆撤亞太電4G執照》

《賴弦五舌戰呂芳銘 嗆撤亞太電4G執照》2015年02月07日 04:10 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NCC主委石世豪昨(6)日邀請五大電信公司董、總「喝咖啡」,據了解,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舌戰亞太電信董事長兼總經理呂芳銘,雙方激烈辯論,賴弦五甚至要求撤銷亞太電信4G執照,戰火愈演愈烈。

昨日中華電信由總經理石木標、行動通信分公司總經理林國豐代表出席,台灣大總經理鄭俊卿、遠傳總座李彬、賴弦五,呂芳銘均親自與會。

據了解,賴弦五質疑亞太電信如果不自建4G網路,應該把頻譜還給政府,甚至贊成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的建議、應撤銷亞太電的4G執照。呂芳銘則強調,亞太電信會積極建設4G網路,並不是外傳不建網。針對亞太電使用台灣大4G網路的漫遊適法性,據了解,NCC將在聽證會之前對外公告行政檢查結果,目前亞太電並未如外傳已違法。

中華電信認為,4G競標前,所有的遊戲規則都已確定,一旦完成競標,就必須遵守當初要求、依事業計畫書內容所承諾的項目積極建設,不能有兩套版本。台灣大表示,與亞太電包括漫遊、交互投資及台灣大購買5MHz頻譜,勿需策略聯盟即可執行,目前及未來所有合作都在符合法規下的一般商業行為,外傳台灣大可能撤銷策略聯盟案,台灣大強調完全是誤傳。

此外,針對NCC擬開放MVNO業務申請,業者質疑,開放MVNO是為亞太電使用台灣大4G網路合法化。NCC表示,這是國際經貿談判時,國外相關機關要求台灣應進一步開放的業務,並非為個別廠商量身訂做。

NCC指出,已開放MVNO事業A型及B型,未來計畫進一步開放C型及D型;業者表示,統一超、家樂福當初未並未自建核心網路、基地台、加值網路及接取網路,完全使用遠傳、中華電等3G網路,就是屬合法的MVNO的A型及B型業者。至於C、D型指的是核心網路、加值網路都自建的MVNO業者,業者質疑一旦開放C、D型,亞太電信使用台灣大4G網路將合法化,NCC似有為亞太電與台灣大4G漫遊案解套味道。

NCC強調,已開放共構無線接取網路(CoRAN)7型,鼓勵業者合作及共享資源,但目前並未核准業者連核心網路或頻率都能共用,換言之,如亞太電使用台灣大核心網路或頻率將違法。


看了一堆廢話後的結論是!
亞太違不違法,全看台灣大是否有共用核心網路,只要台灣大說沒有共用,只有漫遊,那亞太就不違法。
這事才剛開始,3月還有公聽會,
就算漫遊沒違法,沒在2014年底蓋到2000個4G基站,
就是違規,還是有可能被罰錢的!
viboyu wrote:
這事才剛開始,3月還...(恕刪)


NCC禮拜三記者會說亞太/台哥大合作不是「漫遊」,這關頭又想開放MVNO的C、D型,是不是想讓違法的就地合法?


PS.
台灣行動通信都發展多久啦,現在才突然想起要開放C、D型?
誠懇逗陣 wrote:
NCC禮拜三記者會說...(恕刪)

感覺就是看到財團就轉風向
哀~
看來之後公聽會只是逢場做戲
誠懇逗陣 wrote:
NCC禮拜三記者會說...(恕刪)


啊~原來MVNO還有分這麼多型喔?我還以為只有當年的F16戰機,有分AB和CD型而已說...明明就是此地無銀叁百兩.

不過,也不意外.整個流程,行政部門的步調,感覺就跟最近發生的違章建築火警事件一樣.平常就該依法嚴謹管理的事務,卻老用能拖就拖的官僚心態,非得等出事了,才說要來檢討改善.
只要法規明確 , 相信業者不會廢話一堆 , 動不動要叫別家業者撤照

也不想想看台灣之星 頂新那麼黑心賣假油 都沒業者叫他撤照了

NCC 開放共構無線接取網路(CoRAN)7型,鼓勵業者合作及共享資源

本來就是趕快開放了 , 業者各自建一堆基站浪費資源 , 國外先進國家早就都有先例
但核心設備是一定不能共用 , 基站共用 , 頻段不共用 , 本來就是OK


看來後續還有新花樣可看了 , NCC 的版本應該早就準備好了

陣一瓦賽克 wrote:
《賴弦五舌戰呂芳銘 ...(恕刪)


賴董最後應該輸了,如果鴻海又買下台灣之星,他就完蛋了!

陣一瓦賽克 wrote:
《賴弦五舌戰呂芳銘 ...(恕刪)


不知道亞太會不會超不爽不做台星全省的基站電路生意!

YAWPYNG wrote:
不知道亞太會不會超不...(恕刪)


不可能!

現再用戶已經掉很慘了,電路生意再跑掉真要喝西北風了...

viboyu wrote:
就算漫遊沒違法,沒在2014年底蓋到2000個4G基站,
就是違規,還是有可能被罰錢的!
...(恕刪)


如果是以"4G基地台"來講

要被罰的也不會只有亞太

其他幾家業者也只是用3G的基站去頂著

目前沒一家4G基站符合規定的數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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