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台灣之星合約是道202001月
問客服違約金大概還有9千多
因為太太從中華NP到台灣大哥大588專案
還有退庸6000元(向東)
所以太太覺得我一起攜碼過去會比較划算
我試算一下
違約金9500-退庸6000=還有3500的損失
原來月租費999-台哥大月租費588=每月省411元,相當1年省4932。
所以就一年來看,其實還比較省。
而且今天測試一下網路速度
爸爸的台哥大及太太的中華電信,網路下載速度都是70M左右
結果我的台灣之星下載居然只有20M多
真佩服我居然用了4年多
不知道我這樣的想法是否正確?
還有沒有更好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