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大大
如果我去搶台星雙12,然後把東西賣出去只保留門號
舉例來說
Nintendo
Switch主機藍紅-加強版+4000購物金
月租39折
月租 $388 (原月租$999)
專案價 $0 (市價$13,780)
等於月租$6,享3年4G上網吃到飽
Switch主機藍紅-加強版未拆封賣9000元
購物金用3500賣出
這樣我獲得 9000+3500 = 12500
另外台星我要付出 388月租 * 36個月 = 13968元
然後13968 - 12500 = 1468
這個1468也就是我要支付21MB上網吃到飽的三年費用總合
換算下來等於一個月大約是41元
好像怎算都划算...除了限量是殘酷的這項事實
是否還有什麼地方是小弟沒想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