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訊息如下圖.

關於收到台星188升級299訊息


網路就吃報飽....
其他就不知這個資費內容..
如打網外市話費率...

可以請教網上先進..
有收到這類訊息的費率...
知道這個內容嗎?
yangwuu wrote:
其他就不知這個資費內容..
如打網外市話費率...






以下是台灣之星該網頁內容:


【原約升級】續約5G特案_約內單299_原約期專案合約 月租費$299

壹.專案內容
本5G合約約期共計:上表所列5G約期0個月+原專案轉換5G合約延長約期(詳合約貳之約定事項)
立同意書人同意提前終止服務契約(含:申請退租、欠費被銷號、違規使用門號、一退一租、降轉資費、取消語音或數據資費方案等),願補償下列金額:
※原合約剩餘補償金,計算方式為:轉換5G合約補償金(詳合約貳之約定事項)×(合約未到期日數/合約總日數)。
※電信優惠補貼款450元/每月,計算方式為:已享合約優惠補貼款X(提前終止時合約未到期日數/合約總日數) (採四捨五入至整數位)。1.本專案優惠內容自門號開通當天起算,當月優惠未使用完畢者,不得遞延至下個月使用,也不得移轉或折抵現金。若終止服務契約、降轉資費或異動專案時,本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2.申辦5G系列資費,綁約期間內不可異動至本系列以外之各資費。綁約期滿後若欲變更至之其他資費,得以異動專案之流程辦理(即視為終止本專案)。
3.本專案贈送「5G行動上網無限傳輸」係指用戶於綁約期間內,當月使用之國內數據上網傳輸量超過資費方案約定的上限後,仍可繼續使用數據上網服務,不會另外計收傳輸費用(即指上網吃到飽)。綁約期滿後,每月提供5G行動上網免費傳輸量2GB,免費傳輸量使用完畢後,行動上網下載速率將調降至4G行動上網無限傳輸。惟若用戶有逾越合理使用之範圍或其他權利濫用之事實,本公司得限制、暫停上網服務或調降用戶之網路使用順序。
4.使用地點若無法支援台灣之星5G服務,則依所在環境自動轉換4G或行動寬頻網路,期間產生之用量仍以本專案服務費率計算。
5.本專案贈送每月國內免費行動上網熱點分享數據傳輸量20GB,限當月使用完畢,若有未使用完之傳輸量將不累計至次月亦不退現;超過每月可熱點分享之數據傳輸量後,將調降熱點分享之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至最高10 Mbps,調降設定值後產生之行動上網量不計費。
6.本服務之實際網速、品質及涵蓋受上網地點、使用人數、網路環境、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電腦、網卡等)、下載/傳輸方式、服務類型及服務平台能力等因素影響,實際通信涵蓋應依用戶使用地點之相關條件為準,適用範圍請洽當地門市。
7.網內語音免費優惠,專指本專案之行動電話門號撥打另一個網內行動電話門號,並進行一對一語音通話,不包含其他類型電信服務,該優惠自門號開通當天起自動啟用。
8.本專案贈送每月網外送25分鐘語音通話免費優惠,且當月通話對象(含網外及市話)以300個門號為上限,超過部分概以0.1元/秒計費。
9.本專案內之優惠費率、贈送通話分鐘數、免費網內簡訊使用量或免費傳輸量使用完畢後,超量部分依原資費費率計費。
10.出國使用漫遊服務前,可先至官網查詢該地區計價方式,實際金額應依帳單為準。
11.上述專案優惠若於出帳週期內之資費申裝天數不足月時,該月月租費、免費傳輸量以及內含贈送分鐘數,均按該出帳週期內之申裝天數比例計算,本專案若於綁約期滿後異動資費時,新資費費率將於變更申請後下一個帳單結帳日開始生效。
12.立同意書人已知悉台灣之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所為之告知事項,立同意書人並同意台灣之星蒐集、利用並處理個人資料。
13.台灣之星保留本專案修改或終止之權利,詳細內容及範圍以台灣之星網站公告為準。
貳.前約規範
立同意書人若已申辦台灣之星其他優惠專案(下稱「舊合約」)且期限尚未屆滿,則立同意書人充份理解自本合約簽訂並生效之日起(1)舊合約終止(2)舊合約的剩餘約期以及違約金與本合約之合約期間及違約金合併計算(3)立同意書人應依據合併以後之新合約期間及違約金金額履行本合約義務(4)立同意書人若欲查詢舊合約終止當日上述(2)之資訊,請臨櫃洽詢台灣之星直營、加盟門市或請致電客服中心查詢。
參.預繳規範
1. 預繳金額自當期帳單起開始扣抵,扣抵範圍限上述門號,且不可扣抵小額付款。
2. 預繳金額若以分期方式扣抵,每期可扣抵金額上限=預繳金額/分期期數,預繳金額未整除之餘額併入最末期扣抵。當期未扣抵完畢之餘額,統一遞延至分期期滿後一併扣抵,仍未扣抵完餘額可遞延至扣抵完畢為止。
3. 因故取消交易、退租或因其他原因終止使用其專案,預繳金額可依下列退費規則辦理退費:
(1)當日取消交易者,可於原申辦店點辦理退費,直接退還所預繳之現金或是刷退信用卡預繳之金額。
(2)非當日取消交易、退租或因其他原因終止使用者,須於原申辦店點辦理退費,扣抵最後一期出帳帳單金額後,若有餘額,會以匯款方式匯到立同意書人本人指定帳戶。
肆.特約事項
1.立同意書人同意於使用門號(含移入門號)期間,此門號係作為正常合法通信使用,不得為任何違法、異常撥打、大量傳輸、不合常理使用、不當商業行為,或其他權利濫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轉接話務、電話行銷或長時間占用語音、長時間連結上網、長時間連續使用影音串流服務、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熱點分享行為(含長時間、超量連結等)、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有違反視同違約,台灣之星有權限制、暫停通信或調降網路使用優先順序,必要時得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2.立同意書人同意於使用門號期間,如經台灣之星發現門號有異常風險話務時,台灣之星得立即將該異常情事通知立同意書人並提前寄出帳單通知繳納電信費用,必要時台灣之星得暫停通信。
3.本專案及資費內容、限制及各項專案優惠金額之抵扣次序,依台灣之星相關資費公告及實際作業為準。
4.除繼承外,立同意書人同意本專案不得過戶。
5.台灣之星保留核准立同意書人申請之權利,如申請未核准時,立同意書人應返還其所領取之手機及SIM卡。
6.本專案同意書之使用以申辦一個門號為限。
7.本立同意書人確認門市人員已協助查詢並說明特定區域(含經常使用區域)訊號涵蓋率與收訊品質。
8.電子發票開立後發生之退費或任何交易調整,立同意書人同意由台灣之星代為處理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等相關事宜,前述法令要求證明單據之開立資訊將回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不再另以紙本交付。
9.除公司戶外,立同意書人知悉並同意於使用門號期間,以簡訊/電子帳單作為帳單寄送方式;倘欲取消簡訊/電子帳單服務,須透過網路自助服務、手機直撥12311進行變更。
10.立同意書人同意啟用電信帳單代收服務(包括但不限於Google Play、Apple iTunes等),並於首次成功綁定電信帳單代收服務時,免費取得台灣之星電信帳單代收購物金新台幣50元(僅限自然人用戶)。前述電信帳單代收購物金可用於購買台灣之星電信帳單代收服務合作之廠商所提供之服務/產品。前述電信帳單代收購物金之使用限制、期間、內容等解釋權,及修改或終止等,以台灣之星網路公告為準。
11.立同意書人瞭解並同意申辦完成後,立即下載台灣之星APP進行門號自助開通/生效作業,門號/專案實際生效時間,以台灣之星系統簡訊通知為主。
12.立同意書人同意若申辦專案資費(實收資費)為700以下(含)元以下,台灣之星將提供電子帳單,如需另行取得紙本帳單,須申請補寄帳單並給付單月補寄費用30元整。


這個5G 才給2GB 一下子就用完了
應該算是實質299 4G吃到飽 他還有熱點分享限制
只要是雙11 188費率的最好都不要變動
最近4G吃到飽費率全部往上調升到499
就算是找電銷辦理攜碼也是一樣全面調升

所以雙11 188費率這價位幾乎是不太可能會再有的費率
一旦調升或是變動後.即失去終身約
到時合約到期一旦要攜碼
4G月租費吃到飽大都是要499了
yangwuu
感謝提醒..謝謝嘿..
好爛,限制條件一堆。
wu0414 wrote:
這個5G 才給2GB(恕刪)

這是約滿後啦 沒人約滿不會去續約的 又不是終身不變
現在根本不急著續約 只要你是老11 雙11有玩一定可以續的 別太快上車
要也是到8號左右 不然就過7天反悔期了

剩最後2週而已 別被這2天騙了 都想要你去玩5G了 真想續等雙11就好
笑台星不敢不出5G299給你續

去年遠傳好像就29/30號先跑 所以台星先看能拉幾個上車去5G 僅此而已
yangwuu
感謝提醒..謝謝嘿..
哈!老衲的299也收到499,但老衲目前沒興趣,有誠意的話,趕快加速建設基地台。,老衲就等到全台灣到處都收的到5G訊號時,再來升級啦!(屆時價格也會往下降到299不限速的!)阿彌陀佛!🙏
yangwuu wrote:
詳細訊息如下圖.網路(恕刪)
阿彌陀佛…老納必須要跟施主說一句話就是…目前來看這5家電信商5G資費方案價格是向上維持不親民的價格…勢在必行(意思是跟之前的4G比內容還要差較差)

而4G也不便宜



但還一家或許有機會,出4G低資費方案吃到飽但只是…或許.或許.或許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阿彌陀佛
yangwuu
感謝提醒..謝謝嘿..
小心旋轉門條款 我被綁死 根本沒有便宜 還被鎖死
5G限速1Mbps吃到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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