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8)天「有條件」通過電信兩大合併案,台灣大哥大(3045)合併台灣之星的附款達20項,比遠傳電信(4904)合併亞太電信(3682)「多一項」,關鍵就在於NCC要求台灣大保障台灣之星終身用戶的契約。
獲利王頭痛啊

adolphin wrote:
台灣之星終身用戶有保...(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