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17日宣布,與台灣之星申請合併事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附加附款」核准合併案,但NCC的頻譜附款有悖《行政程序法》,因此決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NCC提起行政訴訟。
台灣大哥大強調,NCC處分使整併成本大幅增加、效益大幅減少,但基於保障台灣之星280萬用戶、2,000位員工權益,並期望雙方網路整併帶來可觀社會資源的節約,同時帶動3G提前退場,更進一步產生巨大公益,因此決議續行本案;同時,董事會也責成經營團隊研議是否提起行政救濟。
台哥真的是精算師啦要砍價還要挑戰主管機關,一點虧都不吃看來走完合併要更久了,可憐台星賠了夫人又折兵,看了NCC的中天案全敗也想要試著挑戰看看真的是想太多了,不同的東西怎麼比照辦理不知道台星有什麼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