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路過萬華的陳記麵線一時嘴饞就停車下來吃,在排隊時就聽到老闆娘在跟前面客人說隔壁新開的店也是他們的,不但味道一樣而且還一碗便宜5塊喔。

當下聽到也沒想太多,但吃完後卻覺得不知哪感覺怪怪的,仔細比較新舊兩家店後才發現, 舊店一碗麵線 $70 (大碗的,但幾個月前吃是$65) 但新店同樣大碗卻是 $65!!!! 奇怪了,為什麼只差了三個店面的距離價錢卻不同呢? 原來是舊店要開發票,新的店貼了個大大的貼紙 "免用統一發票"!!!!! 這是甚麼情況啊? 是合法的節稅手段還是........???

我是上班族,每一分賺的錢都要課稅,雖然繳的有點 OX 但這也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囉;可你賣的貴還生意好是你本事好,但用這種用新舊店製造價差的方式來"避稅"卻讓我覺得"社會觀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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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有網友回覆說新的店已經有開發票了~~~ 讚啦 又可以去捧場了

阿部然 wrote:
前幾天路過萬華的陳...(恕刪)


就是把發票轉嫁在消費者身上阿

一碗70去搶比較快

70元能吃一個飽飽的便當了

便當有菜有肉還附養樂多

70元麵線裡也不就是那少少的料

名店我也不會想去吃....
如果再被檢舉國稅局很快又會找上門的啦!
夭壽!!!
真亂搞...物價一直高漲!
現在連一碗蚵麵線要70元....土匪也不是這樣...
小吃店在100平方米的規定
還有好像20營收的情況下
是可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的
如果照著規定走
倒沒辦法質疑
很認真告訴您
士林夜市老店
每一攤賺的都比這個多很多
所以用不著計較繳不繳稅了
從大頭開始抓比較實在

阿部然 wrote:
前幾天路過萬華的陳...(恕刪)


很坦白老實的跟你說,如果開發票要多5元含稅其實是很合理的,如果是我寧願賣65元未稅,政府課稅本來就是亂七八糟,其實真的不能怪小吃業者,賺比他多逃漏稅一大堆,該抓不抓...
台南一堆店也都沒在開發票的 ,那些稽查人員是怎樣 ?
隔壁有新開店啊???那絕對是這月才新開的

70元好貴
其實這類都是有人檢舉才被抓

國稅局沒那麼賣力整天查,台灣有多少小吃名店

從路邊攤賣到變成一間店,兩間店

不過政府也很瞎,大企業大富豪逃漏稅該抓的不抓

不然就是抓了之後,繳個罰金之後一樣繼續逍遙快活..

阿部然 wrote:
"免用統一發票"

問題就在這一張貼紙!!

不管營業額多寡
全部開發票
才是一勞永逸的辦法

冷飲.雞排.小吃...都開發票
沒開發票...檢舉人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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