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33 wrote:
雖說機車騎在無禁型機車之快車道是合法
但避免讓人找碴,騎在快車道時我都盡量靠右側,讓想開快騎快的人盡速通過(我都騎很快,能超過我的不多,但還是都秉持這原則,沒被找過麻煩)

還有即使是機車,變換車道時也都要打方向燈哦!

我雖然不贊成機車騎快車道,但是既然要騎還是建議騎車道中間偏左側

因為汽車有事線的死角,若騎在汽車的右前方,汽車駕駛是看不到,要嘛就直接騎在快車道中間至少還看的到,要不然就請乖乖的在機慢車
.展哥. wrote:
我雖然不贊成機車騎...(恕刪)


B柱是吧

當然不看後方的機車很多
但這不成為你反對的原因

騎在中間偏右也沒什麼不對
(但別在線附近)
甚至一個車道兩台機車並排也可以
(但記得保持左右行車安全距離半公尺)
且記得有超車讓車罰則說
後方若鳴2短聲喇叭示意超車
前方無礙時必須讓車 或加速 達到此路段的最高速限

題外話
機車"變換動向"時
麻煩看後照鏡...
但機車多數他X的就是根本不做這個舉動
機車的後照鏡根本選配
一大堆講幹話的.不知駕駛怎考出來的

腳踏車可以騎時速60公里.乾脆也騎快車道

警告標誌.難道每個地方都要設.警告你們這些台灣人嗎?

沒寫就代表機車能騎?乾脆人都走快車道.反正快車道沒寫禁止行人

網路流行語:豬的隊友.我看要改豬的公民

眼睛業障真重
.展哥. wrote:
合法不代表就合乎道...(恕刪)

問題是,法律就是規定機車應該行駛於快車道上呀…哪裡有什麼道德觀感上的問題?

你一開始是說:「除非是紅黃牌重機才能真正合法騎在快車道,」,發現法律本來就規定機車應該行駛快車道,又改口合理性的問題,接著又扯到道德觀感的問題上了…

法律規定機車就應該行駛於快車道,連法律明文規定的要求都無法理解了,還談什麼道德觀感上的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katana057 wrote:
但機車多數他X的就是根本不做這個舉動
機車的後照鏡根本選配

有些機車連後照鏡都不裝
6核心 wrote:
一大堆講幹話的.不...(恕刪)


你的駕照我才不知道怎麼考的
腳踏車在法規上歸類為慢車

再說他X的N遍
機車不是慢車
機車不是慢車
機車不是慢車
機車不是慢車
機車不是慢車

機慢車"優先"道
 ≠ 機車專用道
 ≠ 機車一定要行駛的道

6核心 wrote:
一大堆講幹話的.不知駕駛怎考出來的

腳踏車可以騎時速60公里.乾脆也騎快車道

警告標誌.難道每個地方都要設.警告你們這些台灣人嗎?

沒寫就代表機車能騎?乾脆人都走快車道.反正快車道沒寫禁止行人

網路流行語:豬的隊友.我看要改豬的公民

眼睛業障真重

沒辦法,台灣人一堆只鑽法律漏洞

機車本來就不能騎快車道,沒有標示禁行機車的快車道不代表就能上

還有人扯機車道違停,違停等一下有很困難嗎?就算要用快車道超車,超完車也請立即回到機車道,而不是霸佔快車道

.展哥. wrote:
有些機車連後照鏡都...(恕刪)


不裝的請檢舉他
我也超討厭看到
而且他X的屁孩都說好看...
我完全不知道好看的點在哪
反而覺得醜爆了
像殘障
.展哥. wrote:
沒辦法,台灣人一堆...(恕刪)


這不是法律漏洞
是法本意
法有錯需要修正時
就會更改
自己去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K0040013
一直都有在修法

法一直都有再修正!!!
你覺得有錯
請去跟交通部說

說不過 改不了"法"
就是你的思維錯誤!!!

這不是霸佔快車道
你還有一條禁行機車道可以走

katana057 wrote:
你的駕照我才不知道...(恕刪)


基本上这题就是用來吵的
用來對幹的

所以 01的人
差不多要出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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