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側車道=超車道?這些路標先改掉!

chendonny wrote:
這才是此告示牌的原...(恕刪)


其實他的原始意義並不是下一個或下下一個交流道喔

那塊告示牌,叫作:地名指示標誌
指示行車路線可通往之地點、方向及公路之路線編號。
講白話文一點,就是告訴你這個「方向」,可以去台中......等地

問題就是太容易和「車道指示標誌」搞混
所以不應該放在內側車道上方,誤導國道用路人

要提醒用路人下一個、下下一個匝道出口是什麼?
應該是在國道路邊,用下面這塊牌子,會更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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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問一下, 多少人會在內側超車道超車後, 之後會往外側一般"正常"車道? 如依法定最高速行駛有亦不能佔用內車道, 那會造成所謂" 有錢人, 跑車, 跟不守法駕駛人, 專用道" ..... 然後硬插入你的車道.因為總是有人會比你快, 比你敢, 比你兇...
在台灣這, 部份駕駛人關念很差, 搶快, 鑽縫, 卡位, 急加減速. 路標是死的, 駕駛人是活的. 開高速時要多注意四周, 當煞車踩下時. 如果你煞停後最後一台, 建議您, 請盯著後面, 直到加油門後.
kingkins wrote:
真正的訴求是法規要比照國外辦理。

而不是向你這種明知現有法規有問題,卻舉步不前。...(恕刪)

對啊! 就是有一堆像你這樣要開快車的人
想要更高的速度行駛高速公路是需要很好的道路品質,外國道路品質很好才有辦法行駛高速
國內道路是無法提高速度的,你只會失控害死別人的


覺得還是要看駕駛人自己的心態 有些真的...

donhsueh322850 wrote:
超車道不等於超速道...(恕刪)


不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就可以,法規上還規定「不阻塞行車」之情況下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一樣的笑容 wrote:
這只是你的個人看法...(恕刪)


超車道也不等同一般車道呀~
既然不等同一般車道,所以如果後方有車輛要超車,是否應該先讓行比較合理呢?

donhsueh322850 wrote:
對啊! 就是有一堆...(恕刪)


台灣爛的是平面道路,我們的高速公路品質是很好的,這不是可以長時間占用超車道的理由

Adeee wrote:
不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就可以,法規上還規定「不阻塞行車」之情況下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不要亂解釋法規,「不阻塞行車」也是速度上限為原則,
當然你開200前車對你而言都是阻塞行車

Adeee wrote:
台灣爛的是平面道路,我們的高速公路品質是很好的,這不是可以長時間占用超車道的理由...(恕刪)

等你去德國開過再說台灣好
德國絕對不會讓你開起來有高低落差的感覺,台灣多的是
台灣提高速限會多死很多人,而且台灣日系車多,懸吊爛底盤差會更慘

donhsueh322850 wrote:
不要亂解釋法規,「不阻塞行車」也是速度上限為原則,
當然你開200前車對你而言都是阻塞行車


如果照你的邏輯,那法規為何不直接寫「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就好?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行紅字根本是多餘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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