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內側車道確實是超車時才能使用,就算你達到速線上線了,而你的右側車道有車輛,你應該加速超越該車讓出車道!如果沒有車輛更該讓出車道!!再高速公路多次看見警車催促行駛在內車道而車速已達上線的車輛,你稍微加速超越警察並不會因為這樣就罰你超速阿!!
戀著妳的唇 wrote:大家都會說超完車就回到中線,但中線一直都有車,你不就一直變換車道,先不說是否超速超車,高公局不也一直請大家不要任意變換車道嗎?試問如何解釋 超完車中線有足夠的空間,就應該回到中線當接近前面慢速車,看後視鏡判斷內線後車距離、接近率確定可以安全轉入內車道〈內線車無須減速〉,亮左轉燈2秒鐘轉入內線超車我都是這樣開,算不算任意變換車道?
倫派蜜娜 wrote:說的超有理,認同你這...(恕刪) 超車道的用意是舒解外側道路使用負菏,不是飊車,飊車的人也不會只留在內側車道,當然外車道沒有車的時候你的愛怎樣開沒人管,內側也一般,依你的論點如果技術或車子狀況無法維持高速行車順暢就別上國道,該加速時而不加速就是危險駕駛!!! 90公里的車禍也很嚴重的!
很多人不知道大部分的車表速110 km/hr,實際上可能只有103~105 km/hr,我自己開120時,GPS顯示113左右,開90時經過東西向快速道路有速度偵測的地方,告示燈顯示83公里,從此以後知道自己的車速表減7才是實際速度(應該跟警察杯杯的雷射槍差不多吧),所以開120甚至125也不會違規。常常看到一堆車遇到固定照相機或警察杯杯拿著槍瞄準全都亮了煞車燈,我只好從最外側車道繼續以定速巡航120經過警察杯杯,從來都沒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