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訊】交通部強烈譴責飆速,將加速推動區間平均速率執法!

Q&A
Q1.加重罰款有用嗎?
N1.沒用,有錢人沒在怕

Q2.平均速率好嗎?
N2.平均速率是很好的概念,但是瞬間高速也應制止,應該雙管齊下

Q3.加重罰款,吊銷駕照都沒用,那要怎麼辦?
N3.刑法撞死人依照美國殺人罪制度,分級殺人罪起訴,至少10年以上刑期就有用
因為飆車超速或者酒駕撞傷撞死人就依照殺人未遂或者殺人罪起訴這樣就有用
沒肇事但是卻犯了嚴重超速以及酒駕就一律以殺人未遂或者謀殺罪起訴

與其罰錢不如學學美國的謀殺罪起訴,至少都是關5年以上根本就沒什麼人敢犯
真的要修法才行
不然有錢人跟本罰不怕
罰一次比去大雕灣 還便宜

但窮人罰一次就半個月薪水去了

一定要根據車價來開罰才行


燃燒吧小宇宙 wrote
要弄就弄大一點
依車原始價格罰款
1.超速罰10%
2.闖紅燈20%
3.惡意逼車80%
4.違規肇事120%
5.肇事逃逸200%..(恕刪)
federer99 wrote:
Q&AQ1....(恕刪)

台灣是犯罪天堂,別忘了當街砍女童頭跟姦殺都不會死刑的。
開放民用直昇機就好了,有錢人自己去佔用一道,天空的道路。

既然那麼愛搞貧富差距,就搞徹底一點,提昇下真正的貧富差距。開超跑飆車都遜掉了,更有錢的開直昇機。這樣貧富族群交通互不干涉,皆大歡喜。

什麼區間平均速率法的,不過是政府詐錢手段而已,那些超跑撞爛都不痛不癢的人,還會怕繳罰金,罰金在他們眼中恐怕連零頭都不算。

奇怪交通違規不是會扣點,點數扣沒了就會吊銷駕照,為什麼那些人都沒被吊銷駕照,是不是找了人頭,車牌不是駕駛人的。

交通部對這種找人頭替罪的行為,都拿不出辦法嗎?台灣的超跑也才多少輛,很容易就可以鎖定是哪些人吧,不針對那些極少數人,反而拿廣大的百姓開刀,算什麼事。
等有人死才加強,現在一推汽車都嘛超車,雖然破百誇張的沒有很多,但是超速的比例真的不誇張幾乎90%,不管是一般道路或是高速公路,不信大家可以去路上拿GPS測速看看,去隨便跟一台車看看時速有哪一台"不超過速限行駛的',幾乎都超速包含機車/重機,只能說很多,因為台灣目前沒有先進設備直接精準在各路段測速,只能把速度當做是駕駛人自己公德心,更誇張是偵測 測速照相機雷達隨便買都買的到,然後大家都是喔~~~聽到前面有照相機~~喔好減速,沒照相機~~~~~~~~噓~~~飆,連路牌還會很好心提醒你前面有超速相機,讓你自己先減速,這個交通法規還真是對愛'超速'的人'真貼心'
a778875799 wrote:
等有人死才加強,現在...(恕刪)

台灣地小人綢,大馬力車輛列管很合理。
一大堆酸酸酸言酸語,自己把票投給這個政府怪的了誰
酒駕的問題更大,為什麼交通部視而不見?
飆車的有錢人會怕嗎?我不相信…
瓊斯 wrote:
由於前幾天台北市自強...(恕刪)
酒駕撞死人的常常發生,也沒看到有啥想更嚴格
酒駕罰9萬、吊銷駕照有個啥用?? 嚇小朋友??
而且還有法官教怎樣躲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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