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Q1.加重罰款有用嗎?N1.沒用,有錢人沒在怕Q2.平均速率好嗎?N2.平均速率是很好的概念,但是瞬間高速也應制止,應該雙管齊下Q3.加重罰款,吊銷駕照都沒用,那要怎麼辦?N3.刑法撞死人依照美國殺人罪制度,分級殺人罪起訴,至少10年以上刑期就有用因為飆車超速或者酒駕撞傷撞死人就依照殺人未遂或者殺人罪起訴這樣就有用沒肇事但是卻犯了嚴重超速以及酒駕就一律以殺人未遂或者謀殺罪起訴與其罰錢不如學學美國的謀殺罪起訴,至少都是關5年以上根本就沒什麼人敢犯
真的要修法才行不然有錢人跟本罰不怕罰一次比去大雕灣 還便宜但窮人罰一次就半個月薪水去了一定要根據車價來開罰才行燃燒吧小宇宙 wrote要弄就弄大一點依車原始價格罰款1.超速罰10%2.闖紅燈20%3.惡意逼車80%4.違規肇事120%5.肇事逃逸200%..(恕刪)
開放民用直昇機就好了,有錢人自己去佔用一道,天空的道路。既然那麼愛搞貧富差距,就搞徹底一點,提昇下真正的貧富差距。開超跑飆車都遜掉了,更有錢的開直昇機。這樣貧富族群交通互不干涉,皆大歡喜。什麼區間平均速率法的,不過是政府詐錢手段而已,那些超跑撞爛都不痛不癢的人,還會怕繳罰金,罰金在他們眼中恐怕連零頭都不算。奇怪交通違規不是會扣點,點數扣沒了就會吊銷駕照,為什麼那些人都沒被吊銷駕照,是不是找了人頭,車牌不是駕駛人的。交通部對這種找人頭替罪的行為,都拿不出辦法嗎?台灣的超跑也才多少輛,很容易就可以鎖定是哪些人吧,不針對那些極少數人,反而拿廣大的百姓開刀,算什麼事。
等有人死才加強,現在一推汽車都嘛超車,雖然破百誇張的沒有很多,但是超速的比例真的不誇張幾乎90%,不管是一般道路或是高速公路,不信大家可以去路上拿GPS測速看看,去隨便跟一台車看看時速有哪一台"不超過速限行駛的',幾乎都超速包含機車/重機,只能說很多,因為台灣目前沒有先進設備直接精準在各路段測速,只能把速度當做是駕駛人自己公德心,更誇張是偵測 測速照相機雷達隨便買都買的到,然後大家都是喔~~~聽到前面有照相機~~喔好減速,沒照相機~~~~~~~~噓~~~飆,連路牌還會很好心提醒你前面有超速相機,讓你自己先減速,這個交通法規還真是對愛'超速'的人'真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