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r86x wrote:罰款重,取締就少你看...(恕刪) 大大:我並不認為是這樣原因應是龜車取締較麻煩(除速度外,要有阻塞內線後方行車的證據,常要跟車一段路採證)超速取締相對容易(雷射槍打幾下就ok),業績很快達成個人淺見
現在都流行發這種帖來大家嘴砲?不管是超速派還是龜車派都有自己的看法,真正要說誰對誰錯有法規可以判別嗎?還是大家自己就是法規?超車派說龜佔用內車道就是錯,龜車派說我開到最高限速你不超速我會擋到你?結論是啥?要不要請大法官來解釋阿
ntu1658 wrote:內線龜佔車道 ...(呼籲部份佔用內線者使用完畢後,請讓出超車道恕刪) 您的呼籲與高公局的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相抵觸!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了解更多
為什麼總有人扯龜車會扯到駕照去呢?這是個人的觀念問題吧?駕照好不好考,考到的人要開多快是他家的事...但是觀念不好就是會在內線擋路呀!!考照也有說不能超速、不能改車結果不是一樣有人超速、有人改車所以是兩碼子事呀!!
禮讓是一切無論你依據的是什麼交通條例只知依據交通條例而不禮讓人品是中下ps 在有些先進國家快速道路的內側是為超車專用道所使用的柏油材質磨擦力較一般路面大因此提供需要超車車輛更大的抓地力及安全也因此帶來輪胎噪音與耗損所以除非必要大眾是不會長時間使用超車專用道這點提供給高公局作為建議只要使用不同系數的柏油路可以帶來便利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