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打方向燈的代價~900元 >_

呆宇~

警察負責開單
但沒負責這張單子是多少錢
所以實際"價錢"
請到各郵局或劃撥或轉帳前自行查詢
~~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ptx wrote:
真的有趁火打劫這麼嚴重嗎?
樓主可不可以把那個路口拍下來放上來看看
讓大家知道那個路口有多驚險,也可以讓要通過那邊的朋友可以多注意

不過我還是覺得被拍到就認了吧,又不是自己真的沒違規被栽贓
即便是小小的錯誤,但畢竟還是違規了
如果可以因為個人的原因而不處罰,那當初又何必制定那些規定呢?


施工幾乎佔據了整個右側車道,又沒封閉馬路,我只能沿著雙黃線閃避逆向車輛小心向前行駛。

是當場攔下,並非拍照。

據我所知,警察在處理交通違規,是有裁量權的,可以根據違規行為的輕重來決定罰或不罰!

這種情況下被罰,罰金是小,但感覺卻是很不好。
這兩天開始風頭比較緊
大家乖一點比較好

改打燈就打燈
騎機車的朋友該待轉就待轉
千萬別白目跟錢過不去

昨天跟今天小弟我就命大躲過了好幾張紅單
如果照之前的習慣, 可能去好幾張小朋友
哈~
打方向燈 我有深切之痛
話說 我在考駕照的前幾天
母親 跟在後頭 看我練習
那時候 騎在大街上 說不出的愉快
練習結束
媽媽的第一句話 你怎麼 左轉 右轉 都不打燈阿 『你是頭殼裝屎喔!』台語腔
劈頭痛罵的結果 騎車三年下來 我現在都會 打燈 而且是提早打
嗚嗚嗚~
junberry wrote:
看來大大誤會我本意了...(恕刪)



這種警察趁火打劫我倒是還蠻認同的,因為我之前也發生過,在台北市民權西承德路口,由於民權西捷運施工動線不良,承德路左轉民權西常常會壓到公車專用道的雙白線,我因此被拍了一張,事後申訴也沒效,不過,換個角度想吧,可能是因為施工,車輛更要小心的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危險,我想警察還是有他的用意的吧!
同意眾人的看法
樓主你沒打方向燈是有錯在先
這是無庸置疑的

但條伯也有不對的地方
若照樓主說的,這樣施工的環境
的確會讓駕駛人來不及反應打燈

你當初應該照相申訴
說不定不必罰

至於條伯在轉角等肥羊的做法
就沒有卑不卑鄙的考量
這擺明是抓紅燈右轉的
只是你這頭小綿羊剛好路過被逮...不抓白不抓

看開點吧
人人如果都有不要來抓我的心態
那警察還要找誰來處罰勒
交通豈不是大亂
只能算你衰
為啥不遵守規定
被攔下來既花時間又花錢
有時候被攔下來反而是好事
萬一出了什麼意外
你想都想不到
馬路如虎口
所以大家都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是嘛
真的不能怪警察
要怪政府交通工程做不好
ex:交通號誌動向往往設計不良(交通相關單位缺乏專業) 使得駕駛人違規被罰
還有台灣哪條路是平的
小工程都做不好了
只會炫耀破紀錄
我敢肯定的說雪山隧道必定將會狀況連連
呃.....大家似乎都把問題圍繞在違規.我承認確實是符合違規要件.

但我想表達的是這取締的時機不妥的問題.

就好像為了閃避一輛違規車輛而緊急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此時卻被開單,能心服嗎!?

我希望條伯能做一些更有意義的執法行為,猶如期待司法人員勇敢打老虎而不是去拍蒼蠅.

不打方向燈 不看後照鏡 沒事開遠燈 高速公路佔用內線練開車 汽車佔用慢車道 併排停車 全都應該以酒駕處理
junberry wrote:
呃.....大家似乎...(恕刪)


妳這樣講有欠公平, 不如把實際馬路情況照相來給大家評論
自己做錯事不知反省卻一昧的找藉口
施工路段更要小心慢行
你一定是速度很快 才要"閃過施工區".
那位警察開你單子是因為要"衝罰單業績而進行開單"的嗎?
警察有直接和你說他開你罰單是因為要"衝罰單業績"???
你無憑無據怎麼可以隨便栽贓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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