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無言~

彰化市那麼多違規停車,左轉車不打方向燈的一堆。
偏偏來抓我小小機車右轉沒打方向燈,而且又不是垂直右轉路口,而是有點小弧度的右轉路口。
況且光復路正在施工佔了一整個車道,我好不容易閃過施工區,右轉就中獎了~
個人認為太卑鄙了[註1],如何能期待一個驚險閃過施工區(未放置完善警告標示亦未封路)的
路口的駕駛在這種情況下記得或來得及打方向燈,這似乎有點欠缺期待可能性。
我問了這位Police先生,這張多少阿?Police先生告訴我,六百左右。
結果繳了九百~真是無言!看來月領四萬元↑的警察似乎不懂的小市民的疾苦阿!

註1.若此位警察明知其路段施工,卻仍躲在那有大樓陰影的角落,貪圖一時方便涼快,而不去進行其他更有意義的執法行為,或明知可用其裁量權口頭勸導即可的小違規卻為衝罰單業績而進行開單,不失為卑鄙之行為。
註2.一開始發文激動、或詞不達意請參看小弟下方其他回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