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form.phtml?Nbr=6大家一人一信寫給國道警察隊!請長管好好嘉獎這位員警和重視龜車的問題!龜車造成塞車!後車也因為變換車道造成危險!
xuplpc wrote:也就抓這一千零一次....(恕刪) 如果上新聞就是車主上新聞控訴警察擾民亂開單...這種也要抓然後政府迫於新聞輿論,全面開放高速公路內車道為龜車專用道,允許內車道要下交流道時可以90度直角轉彎下高速,如被後車碰撞全算後車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