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國道計程收費,平均每公里0.5元以下才合理


ntnu690420658 wrote:
小弟覺得不妥,倒認為該多收一點,把多出來的收入用於改善平面道路,更平整、寬闊,而且號誌連貫。


這不可能,因為違反了政府財政支出「專款專用」會計審查原則

高速公路的過路費收入,只能用在高速公路上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寧可讓高速公路真的在高速下行駛.也不要花了錢享受不到高速奔馳的感覺!
如果收的費用越高.想當然許多人也就不會走高速公路了.這樣至少塞車的機會會變少

使用者付費是很正常的.喜歡就用.不喜歡就不要用.與其調降價錢不如將配套做好來先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這不可能,因為違反了政府財政支出「專款專用」會計審查原則

高速公路的過路費收入,只能用在高速公路上


是,「支出」專款專用。

但是過路費是「收入」 。
使用者付費很合理,就算是先前說的0.9元/KM也好....

但吃相太難看,強迫用徐老闆的機子就很不爽

不過快速道路也要收錢就太扯啦...

lhh123 wrote:
0.5對於小老百姓當...(恕刪)


政府官員需要有足夠的稅(血脂)收(民膏)出國考(玩)察(樂),

這樣台灣才會進步

不可能降

kegabu wrote:
以目前1高,全長37...(恕刪)


把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加以延伸的話:
把燃料稅和過路費 全部算在燃油內就好啦
憑甚麼開高速公路要收費 開快速道路或平面道路就不用收費....

ntnu690420658 wrote:
國道計程收費,目前是...(恕刪)


閣下會不會想太多

竟然還嫌政府收太少

我們繳的稅有少嗎?

為什麼這麼單純的路面可以搞得坑坑巴巴還弄得有人因此摔死

一個國家連最基本的道路都沒有辦法弄好

還只想怎麼坑人民的錢

最扯的是還有人大聲讚好


ntnu690420658 wrote:
是,「支出」專款專用。
但是過路費是「收入」 。


依據公路法第二十八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及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第五條
高速公路的過路費收入本身就是「專款」,必須專款收入、專款支出
所有過路費收入是存入「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簡稱國道基金)
用來負擔後續國道公路的增建、擴充、改良、維護管理....

跟一般的國家稅收先收入國庫彙總、然後編列支出預算的方式不同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T-M wrote:
我們繳的稅有少嗎?


說真的

自從我表姊嫁到法國之後...她真的覺得台灣的稅很少很少...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iamjkc wrote:
沒學過機率統計喔

這樣算老師會哭哭的....

1元就1元啦 我倒希望他貴一點 或是分時收費 半夜便宜上班時間貴)


大大說的好啊…分時收費應該是可行且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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