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碰撞初步判定錯誤,肇事責任釐清錯誤,可能導致無法理賠問題

原來實際是違停在路肩非一般車道內,難怪初判表會這樣寫,肇責很明顯了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rstmeqft wrote:
抱歉,看你的文章,...(恕刪)


沒有啦~2台車都綠燈後行駛能多快,對方車損7千,我方車損2萬()已補充,如果照初判表結果,是我們要自負全額自車修車費,及對方修車費(我的保險會賠她,她的保險不會賠我)

就是覺得對方應注意未注意,竟然完全沒有責任,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這是個陷阱阿..
路肩和車道一樣寬..
像休旅車這種轉法.右後死角大..很容易和機車撞上
如是像樓主靠最右轉.但可能就兩車爭轉灣

不過個人的話..還是會照樓主這種轉法
我覺得就算有記錄器
告贏的機會也太小
光看相對位置
樓主在路肩起步
休旅車在正常車道轉彎

即使不是在起步狀態
路肩車輛原本就應該看清楚再行駛
已路權來說
路肩<車道
然後又是正常車道休旅車先彎你撞上休旅車尾巴

除非記錄器是拍下
休旅車高速過彎沒打方向燈的情況
不然連一點勝算都沒有
破曉之光 wrote:
我覺得就算有記錄器...(恕刪)


是不是路肩,決定權有那麼大嗎?

今天詢問製作分析研判的員警,他表示,起動車應注意未注意(沒有特別提到路肩問題),我問為何對方完全沒責任,他說:沒說對方完全沒責任,他們只能就筆錄結果判定,如果對結果有疑問,就是申請鑑定(我詢問其它假設性問題,如:如果雙方都是剛起駛,他一律不回答,說要看鑑定會結果),對於現場處理摘要筆誤的部份,他說請處理員警修正即可。

對方有打方向燈,但是他突然從左側超車過來,我們實在無法來得及做任何反應,對方還說她車速只有8,真是胡扯!!!

當下我車速度真的很慢,就算有注意,她也一定會撞過來的,因為她根本沒看到我們的車...。
你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你沒有路權
你......應該是不用申訴了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小丸子3708 wrote:
是不是路肩,決定權有那麼大嗎?...(恕刪)

路權那是一個相對基準
也就是每個車道都有他的路權
會依車道的特性決定各種行駛方式的路權
車禍鑑定時路權所佔的比重是很大的

aaaomc wrote:
你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恕刪)


如果如你說的這樣,那我服氣...。

請問你是怎麼判定我是在路肩?
因為剛好有鄰居請他認識的員警幫我看時,員警也說,看起來是內側車沒有禮讓外側車,轉彎應變換到最外側,主要是因為我剛"起動",所以才會全責在我,因紅燈轉換綠燈的話,他建議我送鑑定看看。

我在網路上查好久,除了看標線是否寬15或20cm外,還能如何看的出來是路肩?(10cm和15cm的差別照片中我是看不出來),不然實際去量XD

Newman.Chen wrote:
原來實際是違停在路...(恕刪)


冤枉呀...我沒有違停,單純想要右轉,行駛變換到最外車道後剛好紅燈(壓根沒想到這不是車道,明明那麼寬...),一直認為要轉彎,就是要變換到最外車道後轉彎而已。

小丸子3708 wrote:
上次我在十字路口開...在慢車道,準備綠燈後右轉但還沒轉(恕刪)


你是行駛機車道準備綠燈後右轉但還沒轉

機車道右轉路權<汽車道右轉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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