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320 wrote:
台灣的底盤大部份都是降前懸,其他國家的遊覽車若是降前懸的基本上都是打到正雙層3.8m以上,不會像台灣打3.5m如此浪費空間
台灣自早期3.8高度以上的遊覽車比比皆是,為了新制3.5車高的車體,造了台灣獨有的「四不像」1.5層大客車。
有好有壞,無法一概而論,就實際道路應用範圍,3.8的車高對應台灣平面、山區道路仍然有相當的侷限性,並不比3.5車高來的實用與安全。
為了降前懸、行李艙平整化,衍生出所謂俗稱「切大樑」的工法,
是否因此導致「實際車體」與原廠底盤製造商的授權並不一致、不完整??
是否僅有少數車體能取得原廠底盤製造商的完整授權,並與授權一致??
這樣的現象,不知是否已經改善??
消費者是否可以要求披露、比對原廠底盤製造商完整授權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