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德國的內車道超車方式,是個好方法!但我也試過數十次,幾乎都沒用,我想應該是駕駛還沒有這方面的共識,多數駕駛根本就不知道內側車打左方向燈的意思,依國內的習慣,還是閃燈比較有用!如要推行,除政府機關加強宣導外,還需一段時間來適應吧!
很推薦樓主的說法~但佔用內車道的人(在前方及右側車道完全無車)~心態上就已經有問題了.... 用什麼方法可能都沒效果昨天開在高速公路上~ 遇到開80~90佔用內車道幾位車主閃燈完全不理會~ 只好自己變換中線 再超越...還能說什麼~~ 無言.......高速公路會塞車~ 這些車主難道不需要負些責任??這個問題已經是人為心態及道德觀的問題~ 感覺已經不是技術問題了
myivjRo wrote:這個方法小弟早就知道...(恕刪) 我覺得樓上說的很符合台灣用路人的心情大部份大家遇到的我想也多是這樣的情形所以目前實際的狀況也真的是就不再要求超車道慢車離開而是自已走到中外側車道來超車其實在不影響車道超車功能的前提之下真的是大家愛怎麼開就怎麼開吧但是如果真的佔用了道路使用權請不要忘了大家一樣是繳稅人還是以政府的道路行車規範來作為統一準則這樣就不會彼此不知道想法車子要怎麼開就更加明確了附帶一提的是專車就應該走專用道所以簡單一點來說車子應該怎麼開,就請你怎麼開吧至於他人是不是超速,有沒有違規行車記錄器會有存檔執法單位也不會通通都在睡覺敬祝交通便捷,行車平安
我六年級..我二十歲考出駕照然後開始開車..前輩教我們..有遇到條子要跟對向來車閃二次燈以示通知超車先閃二下遠光遠再按喇叭告知不過這種禮貌拿到今天的台灣會變成以下情況甲車:有條子..看到對向來車..趕快閃二次燈通知對方對向車:下來四個男子對甲子開始追車..然後攔下來..第一句 話 就是你是在閃三小然@#$%^&..以下自行想像超車也是一樣..閃燈..按喇叭然後對方就逼車上來..互不相讓..最後在馬路上幹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