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乎快洗版的內線超車獲路權問題,我提一下我的建議
打左側方向燈
即使已經在最左側車道,依然打左側方向燈,提醒前車我要超車,跟其他方式不同的是
1.閃大燈 >> 不禮貌 >> 就像對前車說:走開
2.按喇叭 >> 更不禮貌 >> 就像對前車說:滾開
3.非常接近逼車 >> 非常不禮貌,且危險 >> 就像準備幹架的感覺
4.打左側方向燈 >> 有禮貌 >> 就像對前車說:Excuse me , 借過一下
內線 “打左側方向燈” 這不是我發明的,先進國家高速公路內線超車常這麼做,台灣雖然大部份人看不懂,但也漸漸流行起來。用這樣方式超車,前車主動讓開得成功率通常高過 1.2.3. 種方式,因為不禮貌的方式通常會遭到反效果,前車本來想讓的,但因為不爽乾脆不讓了,甚至開更慢的速度。
希望大家能支持,讓台灣高速公路開車向先進國家看齊。
小的在三四年前就已經放棄了
打左側方向燈
前方龜車A-->後面那個是白癡!在內側車道打左邊是要去哪?
前方龜車B-->根本沒發現(開車不看後照鏡的)
前方龜車C-->根本不想理(路權是我的)
前方龜車D-->我正努力的以大於右側1KM/HR的速度超車(超車使用超車道)
前方龜車E-->...........
遇到這種不自覺的人發現不如或自以為的駕"屎"就自己找個安全的機會超車比較實在
有時候都會覺得很這種人真的把自己的命活的很賤

別人用請的請不動(好狗都不擋路了)

硬要讓激動派的使出危險的手段(當然是不鼓勵大家這樣搞自己跟別人都危險,付出的代價太大)
最後總是弄得雙方處於 不爽+危險 的狀態
讓一下很簡單的(不自覺的應該也不知到哪時候該讓吧
)大家開車都平安順暢
eychung wrote:
最近幾乎快洗版的內線...(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