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突然煞車害後面車撞上來,是誰的問題呢?

就算是前車無故煞停
後車也是肇責百分百
除非能證明硬切過來後急煞,反應不及

這棟樓一堆人駕照用雞腿換的
同車道都算後車錯,因為有保持安全距離就算前方車撞到牆你也應該要能停下來

但是換車道就不一定了...就有肇責比例

就像有人站在路中間,管他甚麼原因,你給他撞下去一定是你錯

但是有人躲在行道樹中間,跳出來給你撞,就要看法官了...
不過這種情況只要在網路上會被說一定閃得掉,要防禦駕駛
然後露露長的說一堆和防禦駕駛無關的天方夜譚
就看你要不做作婊作幹了
如果你無故煞車或者行車紀錄器拍不到的角度
就沒有畫面沒有真相

不然無故煞停最多也會吃個3成
行車記錄器+第三人保險(超額責任險)一定要



不貴,可以很省麻煩

mr.壹陸捌 wrote:
可能為了閃東西臨時...(恕刪)

前些天朋友才LINE給我超車後急煞...
正好我想換記錄器了,所以看來一定是要前後的了

mr.壹陸捌 wrote:
可能為了閃東西臨時...(恕刪)


大多都是後方撞上來的責任比較大
騎車開車在路上,不管時速多少
最基本的就是就算前方全停也有本事煞得住

不過不少重機車手
只記得加速爽爽,遇到突發只會閃,無事牽連其他車道

煞車跟守法的能力...連腳踏車手都不如
只見噪音、個人爽度滿滿,做人的資格零分
後車居多
這是常態不用研究討論
因為後車本來就有維持安全距離責任與義務

但若要產生不同結果
那表示該情況非後車能掌握維持距離反應就能避免
如旁車插隊致使與前方距離縮短而且無法應變
或是急停轉向致使其他車道車輛無法反映
甚至是快速插入同道逼車即停擋道等不法行為

這時就不是只論前後車安全距離維持之有無
而必須考量前車行為是否可以使後車預期與合理反應
若無法
那當然車禍責任就不會只有後車而已


曉杯子 wrote:
【驟然煞車】是有刑罰...(恕刪)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如何舉證前車驟然煞車?

mr.壹陸捌 wrote:
可能為了閃東西臨時...(恕刪)

百分之99一定判後方未保持安全車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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