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h1218 wrote:隨便你要怎麼自我感覺良好的亂解釋法律條文都無所謂...(恕刪) 請你理性舉出我哪裡亂解釋法律條文同時我要看你所謂正確解釋又為何?其實你問的問題,我在本樓以法律觀點早已談過另外網友也有人 以儀器誤差 談論過警察北北實際執法不得不加入寬限值好好爬文,不要只會耍嘴皮!
這位先生,我真心跟您說一句:出國住個半年吧,別堅強的活在舊時代文化。----------------不守台灣法律思想太重了想超速就拿歐美地廣人稀的地方來作比較不學人家的守法精神只學人家的表象要不要廢死刑,要不要可以私人有槍,外人進去你家你就把他殺掉,要不要把家裡的祖牌丟掉,信老外的神。
t3629655 wrote:這位先生,我真心跟您...(恕刪) 您會不會衍生太多自己的想法?而且衍生的過於激動?===================我沒看過表象,住過溫哥華一陣子,住過洛杉磯一陣子~~我感受到的是行車互相禮讓,跟你認為的表象:擁槍自重很不同。大家在討論的是超車道應該要可以超車,不應該被霸佔住。另外,你排他思想太過於憤愾了吧!人家的行車禮儀不錯,為什麼不能學習?難道只能尊崇著(先搶先贏)的文化嗎?
有些人自以為有他心通你內線開110, 我只是要用內線超越中線車然後回到中線誰告訴你我是要超速110以上?你擋著內線, 我要如何行駛至特定位置?我要行駛至特定位置, 有我個人考量, 沒犯法, 也沒必要給你知道你不超車, 我要超車, 到底誰該用內線? 別再假正義我閃你大燈,不要假神通, 妄測我是惡意or善意
唯一解決之道, 就是大家一起往內線擠吧誰也別想快, 大家一起塞, 看誰比較難過.建議大家, 一上高速就往內線當路隊長,這樣子, 原本的路隊長也能繼續當他的路隊長,一起同樂嘛.愛阻礙別人, 別人當然也可以阻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