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大 wrote:
超車道就是給人超車用...(恕刪)
那是沒遇到過惡人!!!
龜速占內線很可惡~但是惡人更可惡!!!我曾經遇到過惡人...我幾年前開北二高那時時速100行駛中線~就遇到莫名其妙開外線的人並行時惡意切換車道(也許是牠恍神沒看到我的車)~還好當時是在中線反應快馬上加速並切到內側車道~如果是在內側車道行駛被逼車早就撞護欄了咧~~~那些在說占用內側車道的人別跟我講你永遠不會遇到這樣的情況~鐵齒的話我也只能祝福你永遠不要遇到~~因為遇到的話你連躲的機會都沒有咧~
汎德 wrote:
每次討論到這個議題,就會有法規僅供參考的感覺,講正經的總會被曲解,用法規來討論,總會被叮得滿頭包,可見得這法規訂定得有多不符合民意,這時該被叮的對象似乎就不應該是引用法規來討論的人們,而是訂定法規的機關了,是吧?
真的不用再爭辯了,根本不會有結果,肯定不會有、絕對不會有。
shojo wrote:
我沒看過表象,住過溫哥華一陣子,住過洛杉磯一陣子~~
我感受到的是行車互相禮讓,跟你認為的表象:擁槍自重很不同。
大家在討論的是超車道應該要可以超車,不應該被霸佔住。
另外,你排他思想太過於憤愾了吧!
人家的行車禮儀不錯,為什麼不能學習?
...(恕刪)
stephenliang wrote:
在你這篇發言的下幾樓馬上就有人放狠話,
這就是台灣的現狀, 有沒有行車禮儀不單單是
內線車道這件事, 甚至我覺得最嚴重的不是
內線車道這件事, 事有輕重緩急, 好的習慣可以
慢慢建立, 但是起碼先糾正鑽車縫衝到前面緊急
踩煞車這種行為.
會被法官判刑不會是110開在內線, 而是要讓人家
褲底一包, 運氣好是一包, 運氣不好是整個打包.
現在一大堆人開車都是高速左右鑽來鑽去, 你想讓? 怎麼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