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科技真的在改變 ! 五行程渦輪增壓引擎 ~ !

elmer9112008 wrote:
very cleve...(恕刪)


中缸多一個壓縮行程,引擎輪出功率會更少,
而且中缸的目的是擴展燃燒,並且刻意降壓縮,又再加一個壓縮行程,消耗功率,
而左右缸是要交互排氣進中缸,中缸每進氣一次就要完成進=>壓=>推=>排,
中缸排氣凸輪軸的轉速要4倍於左右缸的凸輪軸,中缸的進氣凸軸也要獨立一支,
來解決中缸的排氣和進氣開啟角度會有重疊問題,左右缸排氣進中缸的時間也會縮短一半
700CC 150匹馬力...
不知稅金多少...
能不能上高速公路。

如果能推出這種小CC數大馬力的車的話,
那...每年減少的稅收會非常非常的可觀的,
但相信台灣又會亂搞一些有的沒的來增加稅收
151515151515151515151515
BMHNgo wrote:
你也提到中缸的目的是擴展燃燒
多了一道燃燒就會再多一些能量出來
怎麼輸出的功率會變少?
你的說法怪怪的...


中缸擴展行程之後會更澎脹,如果中缸進行壓縮行程,壓縮阻力更大,引擎輸出功率會降低

擴展後,進行壓縮,再擴展,已失去擴展的意義,此時的多一道燃燒效果應該有限

而且多加一個壓縮行程,中缸擴展的行程時間也要再縮短一半,擴展效能變差,然後活塞壓縮時又有壓縮阻力
不敗神話zero wrote:
700CC 150匹...(恕刪)


自小客601-1200cc:牌照稅 4320 + 汽車燃料稅 4320 = 8640元

在94年3月1日修訂版的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中

已經沒有相關限制條文 限制小排氣輛的車不能上路或上國道了 ....

只有左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

一、行人。

二、部隊行軍或演習。

三、慢車。

四、機器腳踏車。

五、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

六、農耕機。

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

八、拖有非於高速公路故障之車輛。

經高速公路管理機關核准之施工、養護與執行公務人員及機具與擔任國賓

車隊護衛及開導任務之憲警及執行緊急勤務之公路警察所專用之機器腳踏

車,不受前項限制。

為維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與暢通,高速公路管理機關或內政部警政署國道

公路警察局於必要時,得發布命令,指定時段於高速公路特定匝道或路段

之車道、路肩,禁止、限制或開放車輛通行。

前項禁止、限制或開放事項得包括車輛、乘載人數、裝載貨物。

前述限制條文中已無CC數之限制 .....


還有高速公路相關交通規則摘要如下:

汽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路段,大型車與排氣量小於一千立方公分或行駛速

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為超越同向之

前車時得暫時利用中線車道超越前車,禁止行駛或變換車道行駛內側車道

。排氣量超過一千立方公分及其行車速率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小型車輛

,可行駛中線車道,為超越同向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內側車道超越前車。


^~^ 大家一起 Happy Happy ~ !
Dwing wrote:
這應該不能稱第五行程...(恕刪)

原廠的連結如下:
http://www.ilmor.co.uk/concept_5-stroke_1.php
為何叫5行程或該不該叫五行程
我想發明者有權力命名並解釋
不是記者素養的問題,記者只是照樣翻譯

另外只有看到提及改善NOx沒提到CO或CO2
樓上有大大已經提到了

應該是有原型機才會有數據吧?
不然難道直接電腦跑模擬就可以知道馬力扭力曲線或油耗?
並且宣稱這個新產品的效能嗎?
這就要請有開發經驗的大大解說一下了

這些新概念真是令人佩服
但通常離量產通常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更怕的是常在研發階段就終止了
其實不用想得太複雜~其實就是把氣體膨脹的行程加長再利用
我的想法是既然可以利用廢氣
那為什麼不利用同樣的原理倒行逆施,來幫另一個汽缸加壓
(中間截面積大的活塞可以灌入另一個截面積較小活塞更多空氣)增壓原理
這樣廢氣可利用~又可灌入更多空氣來增壓
如此一來動力效率更高(理論上)
不過上述三缸機械結構必須做點變更
因為這可能牽扯到可以申請專利
所以不便詳述太清楚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PM給我
如果把這顆引擎反轉~中間那個活塞專職~進氣~壓縮~給旁邊兩個汽缸
糟糕!我可能又洩漏一個專利
elmer9112008 wrote:
如果把這顆引擎反轉~...(恕刪)

你的做法只是另一種形式的機械增壓,
而且容易造成進氣溫度提高,
得再想想?
ivan
朝和排氣管店~專做出氣筒!!!
將膨漲氣體的能量儘量利用, 我猜靈感應該是從史特靈引擎來的吧
兩側活塞算內燃機 , 中間活塞應該算外燃機吧
中間活塞作那麼大, 正好可以利用剩下的氣體提升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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