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upa wrote:
一定要申訴,地方法院曾經判警方敗訴
不要被一堆人錯誤的訊息影響了
看看下面的新聞報導
謠言止於智者
還有要申訴也要先繳罰款
申訴成功才退費
雖然很想贊成大大你的見解,但並不是所有的法官都是這麼想的。我自己就碰過了完全没證據,僅有警察陳述時,法官仍駁回我的聲明異議的例子。大大您舉的例子是特例,不是常態。
另外,樓主自己在後續回PO也承認了他超速,而不是有爭議性的狀況。若是有爭議,個人也絕對贊成樓主去申訴。這次樓主只是想藉由測速器的公正性不明而尋求自身罰單的免除。那是兩碼子事。
再來,申訴期間的罰單是可以緩繳的,但聲明異議期間個人就不太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