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鐳射槍有機會申訴成功嗎?

kilupa wrote:
一定要申訴,地方法院曾經判警方敗訴
不要被一堆人錯誤的訊息影響了
看看下面的新聞報導
謠言止於智者
還有要申訴也要先繳罰款
申訴成功才退費


雖然很想贊成大大你的見解,但並不是所有的法官都是這麼想的。我自己就碰過了完全没證據,僅有警察陳述時,法官仍駁回我的聲明異議的例子。大大您舉的例子是特例,不是常態。

另外,樓主自己在後續回PO也承認了他超速,而不是有爭議性的狀況。若是有爭議,個人也絕對贊成樓主去申訴。這次樓主只是想藉由測速器的公正性不明而尋求自身罰單的免除。那是兩碼子事。

再來,申訴期間的罰單是可以緩繳的,但聲明異議期間個人就不太清楚了。
請問有無管道可以申訴警察不符規定取締
像是我說的在高速公路上陸橋偷拍
他前方又無警告標誌
雖然我沒被拍
但看到這副吃像我就討厭
難道只能告訴X週刊嗎
假設你沒有超速 , 台灣法律也是以無罪論述為出發點 .

但是 , 實際狀況就是 , 他是警察 , 他說你違規就是違規 , 根本不需要證據 , 除非你家有民代或是高官做靠山 .
老公雞 wrote:
但是 , 實際狀況就是 , 他是警察 , 他說你違規就是違規 , 根本不需要證據 , 除非你家有民代或是高官做靠山

別這樣亂傳遞錯誤訊息!

你以為我們這裡是大陸嗎!?
潘達 wrote:
雖然很想贊成大大你的...(恕刪)


是不是特例
有賴大家是否願意去爭取
小弟提供的是一個判例
有需要的大大就拿去引用
但如果連想去爭取權益的心都沒有了
那這個社會才是沒救
社會進步的動力來自於所有人

我只是希望提醒很多一遇到這樣狀況的大大
不要遇到這樣的情形就認定要吃悶虧
還傳遞不實的認知而忘記了社會還是有正義的
kilupa wrote:
社會進步的動力來自於所有人


但是前提是自己有錯的情況下,不能因為不認錯就硬凹自己沒錯
板主沒這麼做,是知道自己超速在先,只是不確定是不是可以申訴而已


只是我覺得抓超速這種事情本來就可以不用事先告知
駕照的考題每個人都會寫,每個人筆試的時候都知道不能超速,但是做到的又有多少?
需要警察一直逼著才能守法的駕駛,說真的應不應該發駕照給他都是個問題吧?
警察躲起來並沒有直接或間接造成駕駛者"必須"超速,事實上速度的控制權在於駕駛身上
由此可以知道,警察不管以怎樣的方式偷拍,只要駕駛正常的開,根本不會被照相吧
有時後又有超速撞死人的時候,又說警察都沒在抓
抓了又有一小部分的人說警察東藏西藏的,所以根本不算數(沒有在說樓主)
雖然有法條規定要有明顯的告示,不過這條真的可以廢除了吧.........

kilupa wrote:
我只是希望提醒很多一遇到這樣狀況的大大
不要遇到這樣的情形就認定要吃悶虧
還傳遞不實的認知而忘記了社會還是有正義的


樓主自己已經承認超速了,這應該不叫吃悶虧(請大大您去看一下第12樓樓主自己的說法)。大大您引用我那篇文中我也提到,若是有爭議的場合,我絕對贊成申訴。

我自已的例子不只是申訴,我還聲明異議、還抗告到最高法院過。我就是因為要維護自己的權益才為了區區一張1500的罰單花了這麼多的氣力。

若明知自己超速,但只是想用測速槍的合法性來脫罪,那不叫正義,而是叫技術犯規。

因為本身的經驗所以我開始不喜歡鴿子,但我還是不贊成用技術犯規的方式去為自己不對的行為做掩飾。

到底有沒有超速才是重點吧?
潘達 wrote:
樓到底有沒有超速才是重點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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