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二高內線道突然被攔停(條子真英勇, 居然跳進中線車道攔我)

心知已經中槍了, 把車停靠到警車前方後, 下車出示證件, 跟條子哈拉幾句後, 就認命的在捐款單上簽名了

有個疑問想請教各位, 警方除了鐳射槍所顯示的車速外, 他並無法證明所瞄準的是哪部車, 在這種情況下, 有機會申訴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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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b wrote:
前幾天在二高內線道突...(恕刪)

不會成功的!相信我
就算到法院,法官也會站在警察這邊
警方會有蒐證器材,不過超速自己知道理虧,所以簽名後就認份繳了吧


警察有蒐證器材 用路人也最好去裝一組行車紀錄器

哪天高速公路上撞到英勇的警察 還不知道算誰的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superb wrote:
前幾天在二高內線道突...(恕刪)


警察有需要拼業績成這樣嗎
在高速公路攔內線車...
這真的太危險了~


你的發文 都是描寫條子的雷射槍.....和質疑開單的合法性

我應該問一下
你當時自己大概知道開多少吧?
有沒有超速 自己應該清楚......

抱歉 不是針對你
而是我看不到文章重點....."車主自己有沒有超速"

hsuchiehhao wrote:
"車主自己有沒有超速"...(恕刪)


+1,沒超速,就去申訴;有超速,就去繳錢。
只能說

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
3500飛了喔

可憐
superb wrote:
前幾天在二高內線道突...(恕刪)
我也想知道到底有沒有超速?

還是只是想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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