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台灣的高速公路解禁了嗎???

印象中排氣量低於800是不能上高速公路的
這條法沒有存在過....
光豐田台灣大鴨跟日本大鴨比價,台灣大鴨台組比日本大鴨日組,含稅...
日大鴨最低的1748600日幣含稅47萬台幣沒計保險掛牌辦,
台灣的要55.5還不含掛牌費未計保險.....

台灣的少日本四個氣囊,左右窗前長條氣囊,駕駛與副駕駛座座位側氣囊...
以下標配....
死角行人偵測雷達,自動頭燈,霧燈,行車定位燈條....
novocain wrote:
重點!!!台灣的高速...(恕刪)

高速公路從來都沒有過排氣量的限制.一直以來都是以訛傳訛的....
高速公路交通管誌規則
(以前有限制不足1000cc只能走外車道,後來解禁車道限制了改以速度來論)
第十七條
左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
一、行人。
二、部隊行軍或演習。
三、慢車。
四、機器腳踏車。
五、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
六、農耕機。
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
八、拖有非於高速公路故障之車輛。
經高速公路管理機關核准之施工、養護與執行公務人員及機具與擔任國賓車隊護衛及開導任務之憲警及執行緊急勤務之公路警察所專用之機器腳踏車,不受前項限制。
維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與暢通,高速公路管理機關或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於必要時,得發布命令,指定時段於高速公路特定匝道、環道、路段及其車道,禁止或限制車輛通行。
前項禁止或限制事項得包括車輛、乘載人數、裝載物品
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公路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左列規定:
、車輛行駛於同向二車道路段,除為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內側車道超越前車外,不得行駛內側車道。但排氣量超過一千立方公分之小型車輛,得以最高速限於內側車道繼續行駛。
二、汽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路段,大型車與排氣量小於一千立方公分或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為超越同向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中線車道超越前車,禁止行駛或變換車道行駛內側車道。排氣量超過一千立方公分及其行車速率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小型車輛,可行駛中線車道,為超越同向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內側車道超越前車。
三、汽車行駛於同向四車道路段,大型車與排氣量小於一千立方公分或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為超越同向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中外車道超越前車,禁止行駛或變換車道行駛中內車道或內側車道。排氣量超過一千立方公分及其行車速率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小型車可行駛於中內車道,為超越同向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內側車道超越前車。
如影隨行 wrote:
高速公路從來都沒有過排氣量的限制...(恕刪)

方才透過1968轉國道警察執班員警查證,早年的確是有排氣量800cc的限制

且得行駛外線車道;惟目前業已修改(據稱十多年前)只要速限不低於相關規定即可
不是不流行,是因為現在買得起車的要嘛是以前大艦巨炮時代下的中老年人

不然就是深受這些人影響的下一代

"大車才氣派" "開大車就是爽" "車大路權大" 諸如此類

還需要再經過幾個世代的汰換, 才有可能慢慢改掉那些陋習

如影隨行 wrote:
20年前的20萬跟現在的20萬有一樣嗎???
以前也是要稍為有點錢的家庭才買的起車的就算小車也一樣!!...(恕刪)


當時的四代喜美大概40萬左右..

如果現在賣小車應該也是3-40萬左右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沒有便宜的小車可買

連大陸的品牌台灣生產的都不便宜
Tobe M'Car,軸距甚至比速霸路Stella更短,訂價39萬也很便宜,但一敗塗地。
在汽車版多看看賞車文就知道,每篇的比較內容、回文的感想都會比大小,
後座大不大、行李廂能塞幾個包、腿部離前座幾個拳頭、中控台太大影響副駕腳部空間...

這就是台灣流行的購車文化,買車要有派頭要能跟別人比,越大越好。
即使一年也載沒幾次人,車子小就沒有面子。

以前賣的好的小車都跟價格便宜有相當關係,現在車商利用各種藉口每年不停抬高價格,
越來越往高價走,價格越高可操作的利潤空間越高,已經沒有車商願意賣便宜實惠的車子了。

lovehandle wrote:
近日去日本旅遊,租了...(恕刪)


小車沒有“小”價格當然不會流行!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