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liang wrote:看到先進國家人民自律守法尊重,對台灣的期待是人民忍耐自保...這也未免太可悲 同樣一件事"遵守內車道為超車道"對國外來說 人民自律守法尊重對台灣卻是 人民忍耐自保?真是可悲沒錯!!
ininmaydaigi wrote:麻煩前幾位堅持在內線的給我一下車牌好方便我閃你閃得遠遠的....(恕刪) 如果我在內線已經110-105K如果你想要飆120,130本來就要閃遠遠的也不要再跟我講行車禮貌對120,130K飆仔說禮讓?呿!
fortis0706 wrote:請樓主詳讀一下 下列...(恕刪) 我覺得應該把國小國語課本拿出來複習一下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什麼叫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是賭塞了別人還是被人賭塞還是兼而有之國語課本複習一下犯了第3巷症頭chkang wrote:這次春節如果有利用國...(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車專用道請勿誤解使用非占用請詳加理解
leazy wrote:什麼叫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是賭塞了別人還是被人賭塞還是兼而有之 可能有人覺得前方有車讓他開不到120、130就是賭塞吧,應該可以寫信去高公局申訴,而且沿途有測速照相的地方他也都只敢開110,同樣開不到120、130,得證測速照相造成他行車賭塞,說不定還可以申請國賠
Dwing wrote:對國外來說 人民自律守法尊重..(恕刪) 要講法律,好啊依據交通部行文給高警的解釋函來看:1.行駛內側道仍不得超速。2.依法小型車得以最高速行駛內側道,後方如要超車仍需禮讓但此解釋函沒有認定不禮讓就是『違法』依法,此解釋函法律位階低於法律因此最高速限行駛內側道應禮讓後方只能視為主管機關『建議』而已另外,不要再跟我講速度110-105還要禮讓120,130的飆仔也不要以為在01取暖,就認為以120K以上高速狂飆是王道我想廣大沒上01其他用路人,對於你們在高速公路以120K以上狂飆的行徑大家都會想向你們吐口水!
YOGI wrote:要講法律,好啊依據交通部行文給高警的解釋函來看:1.行駛內側道仍不得超速。2.依法小型車得以最高速行駛內側道,後方如要超車仍需禮讓但此解釋函沒有認定不禮讓就是『違法』依法,此解釋函法律位階低於法律因此最高速限行駛內側道應禮讓後方只能視為主管機關『建議』而已 你po這文這不是自打嘴巴嗎?不禮讓不是等同"佔用"?條文也說了,除執法單位外,無人有權認定他人有無超速!!條文要整體來看,不是著眼在某分段!都這麼大歲數的人,思想都沒跟時代進步嗎?如同公共場所禁煙用宣導,教育都教不會,要用罰才會遵守?難怪會有這樣的俗語出現"xx人,教不會,打才會怕"
<b寬限值uote>Powerthrusty wrote: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回報天阿 既然有人會認為開超過110就是飆仔?.(恕刪)依法,就算前面有烏龜車,你要超車,還是不能超速如果速限90,100K路段,以110K以上已超過寬限值+10K,屬於『嚴重違規』警察得取締告發稱之為『飆仔』,實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