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多請司機不是比較安全嗎?

aronyang wrote:
弱智之島總是討論弱...(恕刪)


所得停滯,是寡還是不均的問題? 我想這有討論的空間,我個人是認為是不均而非寡的問題。

以這次的例子來說,我看到小胖導遊與遊覽車全聯會副理事長(20170216國民大會)說這位老闆這樣弄一趟一日遊,可以口袋放9840 + 車資12000 扣掉1800司機錢+ 800的導遊 + 3000多的油錢,那我想請問大家,那這一萬五 + 門票跟餐的退傭跟差額,難道請不起另一個1800的司機? 那這些賺的,扣掉分擔的管銷,這老闆又拿出了多少來給員工? 這難道不是不患寡而患不均。

資本當然可以拿來賺錢,但只有資本的人才能賺到錢這是哪門子的社會? 社會主義跟馬克斯思想在19世紀初橫掃世界不是沒原因的。





江湖的無奈,只有江湖人知道。
有沒有發現一個很怪異的問題~

這台遊覽車為什麼沒有安裝行車錄影紀錄器?

大多數的客運都會裝,畢竟大車最怕出狀況!

和一些小車有點碰撞時,就需要錄影設備舉證!
這台為什麼沒安裝??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stanleywoo8 wrote:
所得停滯,是寡還是...(恕刪)


不患寡而患不均+1

假.設.源.頭-

*大眾運輸業者的
營運不當風險 跟 懲罰賠償成本
例-
※違背運輸安全
肇事的懲罰性賠償.
※可預先避免的肇事責任.
※業管單位對業者不當管理的懲處.

因為-
A:不合時宜
車測辦法跟道安法規
*犧牲 車體.人員安全
換取 寡占+最大收益
B:業管單位
如前項
產官分贓
管理鬆散
加上
C:恐龍法院判例
肇事責任
可輕易推委給駕駛

最後業者承擔的
遠遠低於-“寡.占.獲.利”
納 何 需 投入
行.車.安.全.勒?!

這也合理了-

“荒.誕.吟.詩”
周*倉
擺明吃定-“耐我何?!”
似乎早知道
後續的最後判決
99%
肇責.處罰.賠償
大部分都歸責給康司機
的“態.度”!

天平一面倒向
擁有大量資源
但是
卻完全不用承擔
任何
營運風險?裁罰?的一方

這不就是 另類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
嘛?!


台灣的問題出在民眾貪小便宜,什麼都要CP值
兩個團只要差100就好,你看誰會爆滿?
普遍消費者沒有風險意識加上賭性堅強,覺得自己不會那麼倒霉
出事了再來怪天怪地怪老北
我絕不是說資方是對的,沒有責任;但這難道不是問題的根源嗎?

很多人砲有些汽車品牌偷安全配備,枉顧消費者安全
重點是這樣還是賣得好啊
消費者表示:要那些幹嘛?我都開很慢啊⋯⋯省油,小孩有DVD看比較重要吧?
(當然這種人在01越來越少;只是會上01的人相對社會大眾還是少數)

等安全配備不足的車再便宜都沒人要的那天
就是兩個司機加上全車原裝進口的非平價安全旅遊團出現的時候

台灣人好騙難教早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racing.marx wrote:
不患寡而患不均+1
假.設.源.頭-
*大眾運輸業者的
營運不當風險 跟 懲罰賠償成本


同樣一句話~我只看到另一個立場!

不怕少只怕不公平~
憑甚麼我家出事別人可以這麼開心?

要就多幾個不開心最好所有人都不開心,這樣即使我不開心,我也覺得很開心!


台灣鯛~想法不會這麼簡單的!!!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多請人不一定請的到,遊覽車司機月薪五萬感覺很難請的到人就算只工作八小時。
這種工作很辛苦的
再來是營運成本一定會增加然後旅遊會漲價1-2成
依台灣來說你想要多花錢請個司機,但是整車可能只有2-3個人願意。

BlackDragon wrote:
同樣一句話~我只看...(恕刪)


赤裸的人性 認.同+1


但-
接著槓
樓會歪
“喬”一點回來吧?!


racing.marx wrote:
不患寡而患不均


共產主義都辦不到.
要寡很容易,要"均"? 怎麼均法? 大鍋飯式的均? 有人就是比較努力、比較有企圖心、比較聰明、福報比較多、運氣比較好。

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鬥爭的工具罷了,操弄猴子的工具。
Paul Vitti wrote:
台灣的問題出在民眾...(恕刪)


所以政府必須要做最起碼的安全把關,

不必立法太嚴,但是要有最基本的休息時間,

歐美日都是高罰款以保護大家生命安全! 這麼多條命不是開玩笑的!


不要太嚴格的基本立法+嚴格取締,然後改變市場形態:

850元的團無法存在,就可能有999元團,


顧客減少,每天有10團,變成每天只有7團也可以啊! 大家安全性提高不是更好?


常常每年發生1-2起重大傷亡車禍, 變成3-5年發生一起大車禍,不就是進步了嗎!




==================
遊覽車在路上跑,關係很多人的生命安全問題,

政府應該要有所作為,蔡總統已經做了許多以前的人不敢做的事,

我認為蔡總統應該會有所作為,不然再出一次,蔡總統就不必選舉了,


蔡總統的改革雖然不可能完美,但是期待會有些許進步,也期待在野黨能夠一起進步,

在風風雨雨過後,相信還是會得到掌聲! 大家一起加油!


遊覽車這次一定要強制立法管制,

(例如裝備GPS,直接送資料到交通部,

現在科技這麼進步,司機指紋登錄車上的記錄系統就可以完全管制開車時數吧?
車上也有攝影機,可以拍司機影像,只是還需要檢查的過程;

或可以引擎發動時,固定10分鐘-30分鐘上傳一張駕駛座照片到交通部!比較複雜而已)


例如強制休息8小時,(所謂晚班是相對早班、特早班,指的是早上7、8點以後發動引擎的班!)

當然這只是一條規定,還需要其他規定補充,例如連續執勤不得超過16小時(前後5天內可以有一天是18小時內),開車時間不得超過11小時,再加看如何可以避免日夜顛倒。
例如
Day0:20點必須下班,隔天4點要發動引擎

Day1:如果出早車,3:30出門整理,4點發動引擎起算,20點必須下班,如果無法達成,就必須第2個司機接手,【或可以到22點(但是需要前後5天都有超過8小時的休息)】

Day2:如果需要看日出,這天可以0200發動引擎(但是需要前後5天都有超過8小時的休息),1800必須休息

以現在的電子系統及無線網絡,都可以記錄監督

shoupan wrote:
聽了許多相關節目的...(恕刪)

標題差點看成好市多請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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