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小弟認為處理佔用內側超車道最簡單的做法....
跑到他前面去龜(直接放油門的龜...千萬不要踩煞車)....等他受不了換回中線車道..跟他一起過去中線..然後加速離去...幫忙廣大的用路人可以利用超車道超車....用右線超車真的很危險.....這是一個很大的死角...
.....
應該說
只有在台灣 不讓出內線被視為理所當然
台式邏輯

simonyou wrote:
真是夏蟲語冰
那位仁兄真的去體驗過的話,怎麼可能會說出這種論調?
現在不要說德國了,連捷克的高速路大家都乖乖的空出內線
看著前面一排車像打水漂一樣順暢的超車後,回到外線
我每次都是感嘆,台灣人到底什麼時候才會開悟?
我們經常笑外國人笨,但是看起來笨的方法,通常才是最快達到目的的..(恕刪)
kuoyuan1 wrote:
讓出內線道?會長期占.
還有,不要老是提德國,德國超速一樣吊車吊牌。德國在雙線或三線道,內線道一樣可以行駛,不算超車道。
不要以為只有你在德國開過車。
..(恕刪)

是這樣嗎? 小弟在德國沒有看過非超車行駛內側車道
德國的好車非常多,沒有200km, 我是不敢開進內車道的
即, 沒有200km, 是沒有超車的必要

德國法規是這樣解釋
行車靠右, 超車例外(可以往左)
例外消失時, 就應回到原則"行車靠右" , 車流量低的時候, 內車道都是空的
德國公路法
I.Allgemeine Verkehrsregeln
§ 2 Straßenbenutzung durch Fahrzeuge
(2)Es ist möglichst weit rechts zu fahren, 行車儘可能靠右
§ 5 Überholen超車
(1) Es ist links zu überholen. 超車必須走左邊(links)
正在超車才有超車道路權

還有, 德國人注重禮讓, 交通規則是反映在"路權"觀念上
支道一定要讓幹道
在交叉路口的幹道這一邊, 就立有"優先路權"標誌

台灣沒有這種"優先路權"標誌
這是德國 B305 公路,在Berchtesgaden附近拍的,德國公路通常沒有路肩, 但是有避車彎

在照片前方叉路沒有紅綠燈, 只有優先路權的路標(菱形白黃色),這是台灣沒有的標誌 , 這表示B305這個方向是幹道, 有優先路權, 不必燈號, 由叉路進來的車一定要讓


無路權的一方, 一定要讓道

德國公路法 Straßenverkehrs-Ordnung (StVO; Highway code)
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stvo/BJNR015650970.html#BJNR015650970BJNG000200314
I.
Allgemeine Verkehrsregeln
§ 5 StVO - Überholen 超車
(1) Es ist links zu überholen. 超車必須走左邊(links)
錯誤的超車可以為輕罪,受到懲罰

刑法§ 315c StGB - Gefährdung des Straßenverkehrs 有"危險駕駛"的規定
而右側超車是可以解釋為符合§315C條第1款第2項)之
2. grob verkehrswidrig und rücksichtslos 刑法§315C條第1款第2款)
2. 嚴重違反法規和魯莽駕駛
它的b這一項
b) falsch überholt oder sonst bei Überholvorgängen falsch fährt,
b)以錯誤的超越或者錯誤的方式非法超車時,

右側超車是可以解釋為,"錯誤的超越或者錯誤的方式超車"
所以也可以是刑事罪行

所以那不是罰罰款就算了, 那是要上法庭的, 這和台灣的法規不同,台灣只有在造成死傷之後, 才有其它法律介入。

德國不是只有罰款,有固定的罰則,而是法官審視當時的狀況, 是判罰款, 或上交通學校重新教育(學費很貴),吊扣駕照, 或關入監牢服刑,服公共服務, 不一定 .

所以您上面所說的, 以中線超車, 這是相當嚴重的"犯行", 在德國是絕對嚴禁的
除非是前方已經壅塞, 只能右側通行
Rechtsüberholen auf der Autobahn

Im Gegensatz zum erlaubten Rechtsüberholen bei markierten Fahrstreifen innerhalb geschlossener Ortschaften ist das Rechtsüberholen auf der Autobahn im Grundsatz strengstens verboten.

Lediglich dann, wenn sich in mehreren Fahrstreifen Fahrzeugschlangen gebildet haben, darf rechts schneller als links gefahren werden; und wenn im linken Fahrstreifen eine Kolonne steht oder mit höchstens 60 km/h fährt, darf auf dem rechen Fahrstreifen mit einem Geschwindigkeitsunterschied von maximal 20 km/h überholt werden.


Rechtsüberholen右側超車 =Rechts右 + Überholen超車
違反公路法 § 5(1) StVO 和 刑法§ 315c-1-2b StGB

美國有跨州的 State Law "Keep Right"
keep right unless overtaking 除非要超車, 靠右行車
Illinois, Kansas, Kentucky, Louisiana, Massachusetts, Oklahoma 這幾州, 是除非超車,禁入內線.

愛爾蘭 的交通安全法規
http://www.drivingschoolireland.com/motorway.html#3

If you are travelling on a three-lane motorway, you must use this lane only if traffic in lanes 1 and 2 is moving in queues and you need to overtake or accommodate merging traffic.
Once you've finished overtaking, move back to your left and allow faster traffic coming from behind to pass by.
車子上高速公路, 一定先保持在外線車道,外線滿了,才往中線走, 而內線是最晚達到"飽和"的車道
Overtaking 超車完一定要回原車道, 不能一直佔據內線

在英國, 除非超車, 保持在外線行駛
Keep Left unless overtaking
Highway Code
http://www.nidirect.gov.uk/highway-code.pdf
The Highway Code states:
"You should always drive in the left-hand lane when the road ahead is clear. If you are overtaking a number of slower-moving vehicles, you should return to the left-hand lane as soon as you are safely past.
前方無車,要一直保持駕駛在外線車道, 超車完畢, 一定回到原車道 .

日本的道交法很清楚, 規定"車輛通行帶"
(車両通行帯)
第二十條車両は、車両通行帯の設けられた道路においては、道路の左側端から數えて一番目の車両通行帯を通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ただし、自動車(小型特殊自動車及び道路標識等によつて指定された自動車を除く。)は、當該道路の左側部分(當該道路が一方通行となつているときは、當該道路)に三以上の車両通行帯が設けられているときは、政令で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その速度に応じ、その最も右側の車両通行帯以外の車両通行帯を通行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高速道路的車道,區分有"追越車線" 和"走行車線"
超車走"追越車線" , 行車走"走行車線" , 互不衝突.
下面是日本的關越自動車道 , 上方寫有追越車線(漢字)(用來超車的超車道) , 走行車線(行車的車道), 標示的很清楚



如果右邊有車比你快, 你就要自動退出此車道, 移往外側(右側)

這樣不會有倂駛的問題, 也才能達成"快慢分流"

我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八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外側就是右側, 就是慢車靠右
這個行駛速度較慢,是肉眼可以比較的相對速度, 不必看時速錶上"有數字"的絕對速度

herblee wrote:
我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八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外側就是右側, 就是慢車靠右
這個行駛速度較慢,是肉眼可以比較的相對速度, 不必看時速錶上"有數字"的絕對速度


但各路段限速仍是所有行駛車輛的行駛速度上限
除了執行一定勤務的車輛可以超速行駛

其餘車輛
包含超車之行為
仍不得為超速行駛
也就是說即使是內側車道
只要前方車輛之行駛速率是在最高行駛速率之區間
後方車輛則無所謂超車之優先路權

他國交通法規不適用於中華民國
再怎樣引用也只是嘴泡

對現行交通法規有任何異議
煩請向該選區立委為修法或另立新法之陳情
內車車道即便為超車道
仍不得以超速之行為行駛或超車

簡言之
速限是天條
相不相信
只要以etc計費區間行駛時間為超速告發依據
或沿線每一百公尺設立測速相機
沒人會再提超車道不超車道了

要求要內側車道淨空之朋友們
有多少是希望內側車道可以合法超速行駛的
誠實些吧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Daniel Blue wrote:
但各路段限速仍是所有...(恕刪)

最也請在內線的以"最高速限"行駛 法定的喔,不是表速喔

大部分的人應該就不會閃燈了
Daniel Blue wrote:
(恕刪)要求要內側車道淨空之朋友們
有多少是希望內側車道可以合法超速行駛的
誠實些吧


哪裡有"合法超速"這種事?

超速就一定是違法\違規啦

還是你想表達"合理超速"?

撇開超速不談

把內側車道淨空,超車時才使用

內線車一定要比中線快,中線一定要比外線快

已經在比較先進的國家證實其為"較安全且較有效率使用高速公路的方法"

這點你是承認還是否認?
kaoding2007 wrote:
如題!高速公路內線是...(恕刪)


你有嘎思的話在內線就開的比後車快!

沒有的話人家閃你大燈就煩請讓路!
血染征袍透甲紅, 當陽誰敢與爭鋒! 古來沖陣扶危主, 只有常山趙子龍。 -Keep Walking-
就單純「禮儀禮讓問題」、不使用超車時僅可能使用中線
如行駛內側遇後方來車速度較己身車輛快者、盡快駛離內側禮讓
這樣簡單觀念、阿某是在執著些什麼?
看到「龜爛啪火」

moblemoble wrote:
就單純「禮儀禮讓問題...(恕刪)

問題就卡在速限呀 就算大家"認為"想像"覺得"都沒超過150
那要怎麼超車 萬一中線開的比內線快 假設都不超過150
要怎麼辦 撞上去嗎 不對吧
所以才要探討 是否要把超速當作"無敵金牌"
只要後方車輛"無論"多快都要讓???
這邏輯很奇怪吧...

就像之前有新聞說 有休旅車表速開到140
卻在抱怨怎麼客運跑得比他快
這時要怎麼解釋...難道是快樂表害了大家
才會執著於90-110這樣的速度區間吧

moblemoble wrote:
就單純「禮儀禮讓問題」、不使用超車時僅可能使用中線
如行駛內側遇後方來車速度較己身車輛快者、盡快駛離內側禮讓
這樣簡單觀念、阿某是在執著些什麼?
看到「龜爛啪火」


要閃人家燈至少也保持50公尺以上的距離才有禮貌, 一堆開快車的都不知要保持安全距離, 跟在人家屁股後面還希望別人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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