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9218 wrote:
大樓蓋到67層了,太...(恕刪)

我也認同你這種說法
就算今天大家不把內線當一回事,但如果能像大大所說的這樣,我想今天的爭議就不會這麼大
Vettle wrote:
超車道 , 用意是".
1.表速問題,表速是各車廠對於他們車子表速校準問題,怎把問題丟給駕駛人?
麥當勞把產品賣告消費者,請問相同餐點生菜數量不一樣,結果問題卻丟給消費者卻不是賣當勞?
2.假如中線也是行駛同樣最高速限110速度怎辦?那不是兩道都佔據了?
是的,這時會兩道都用最高速限行駛,方可達到高速公路最佳化使用的方式,
高速公路最佳化使用就是每台車使用最高速限下行駛,問題是會有交流道、道路縮減、收費站、維修..等
這些東西都會影響高速公路最佳化使用,所以內側中線都用110用高速公路最佳化行駛並無問題。
3.超車道佔用的問題,只有取決於有沒有在超車並不是速度的多少。
如有這點疑問,請回到上面看清楚超車道的意義,超車道是超右方車輛,車速多少就是在法律規範中
的速限以下的速度超車,超完車有兩種選擇1.回中線2.加速到最高限速使用最佳化方式行駛高速公路。
依稀有人覺得超車道就是要超車不管速度是多少???
所以只要是超車行為就可以無視法律以及無在乎旁邊駕駛人的安全?
這種駕駛人,相信大家是最不希望遇到的駕駛人吧。
..(恕刪)
Vettle wrote:
附註: 有人一定會質疑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假如中線也是最高速限行駛,並沒有行駛超車道的超車行為,
應該讓出車道,這邊必須說台灣是台灣,外國是外國。
因在台灣的高速公路法律規範下,有速限的限制,超車道最快的速度已經被台灣的法律限制住。
就會變成大家用最佳化行駛就會變成內110中線110右側90的現象。
台灣的法律就是定成這樣所以才會變成最上面我提出的超車道用意及真實情況。
所以,儘管要超車,各位駕駛人絕對不能因為要超車就可以不遵守法律速限。
超車道,超完車建議回中線,不回中線請依法使用最高速限行駛。[(5)「內側車道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有人說這是龜車? 用法律規定之最高速行駛叫龜車? 那你自己叫什麼車? 是用什麼狀態和位在什麼角色呢?
..(恕刪)
牛頭帆 wrote:撇開本樓爭議 你這種開車心態能活現在還沒出事算奇蹟了 多拜拜多做善事保持好運吧....
國道一堆事故是從隔一車道開始的.....
技術不好可以練 為了安全硬學也要學會
如果抱著我就是技術不好 所以我不需要注意這麼多這種故步自封的心態 你鐵齒不了多久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