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快速道路新規定 慢速車行駛超車道開罰

godpa wrote:
<內側車道原則上是超車道,只有超車才能使用,但車流量過大,只要在超車道保持最高速限,就不算違法

所以並不是說以80公里時速巡航沒有違法吧.../blockquote>
是指交流量大吧至於有沒有違法那可能要請教交通警察吧
jcatalysis wrote:
總而言之很多人還是不...(恕刪)


超車道 - 就是要速度高於速限才超的過去丫 ...

不然怎麼超車 .. 大家都一樣的速度根本就超不過去了 !


在台北常搭捷運的人大都知道電扶梯要保持左側淨空
以利趕時間的旅客快速通過

即使人少時
大家也都很習慣的站在右側
很少有人會大剌剌的站在左側
已經形成了一種共識

所以我想這是習慣問題
大家在開車時好像就比較沒有這樣的觀念與習慣
所以好像都在爭違不違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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