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之前發表的文章, 只要肇事後被測出有酒精成分, 即使低於 0.25 都會被當成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可是根據國人做菜的習慣, 加點米酒好像還蠻常見的.
姑且不論薑母鴨, 燒酒雞這類明顯含有高酒精成分的食物,
如果只是炒菜或是路邊喝碗四神湯時老闆加了點米酒.
結果不慎肇事被測出 0.05 甚或 0.01 的酒精濃度, 會被當成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嗎?
小弟記得之前新聞有提過某些含酒精成分的漱口水如果剛漱完口就來測, 還有可能測出相當高的值.
既然如此, 我們法律所規定的 0.25 是不是就是為了避免這些爭議才會訂出這個值?
不然為什麼不是 0.01 或是 0.001 都不行?
那既然 0.25 是為了避免類似情形的發生而訂定, 為什麼在判定是否有公共危險的疑慮時又不是依照這個規定?
另外小弟對所謂肇事的定義也有點好奇.
如果今天甲車因為紅燈停在路口第一台不動, 旁邊跟後面也都停滿車輛所以無法閃避.
這時候有輛乙車逆向行駛而撞上甲車, 這時候甲車算不算肇事?
(請不要研究乙車是如何以這種方式開車或如何撞上的, 反正就當一個特例中的特例)
萬一甲車駕駛被測出酒精濃度超過 0.25 時要算他犯了公共危險罪嗎?
(請不要討論喝了酒就不該開車的問題, 小弟只想請教法律上的見解)
以上問題還請指教, 謝謝.
今天還好你是被人撞到,你沒事
那如果角色互換,而另外一個當事人若受傷,你的責任又如何
而你經酒測後值為0.18,是沒犯法也沒錯
但是車禍發生了,你被撞,不是你的錯,雙方均有肇責
並不是說一切都是你的錯
舉各例子來說:今天我酒駕結果被他人撞到,卻是我受傷,酒測也做了,有酒精濃度。
那麼警方會對雙方做出該做的程序,比如說筆錄、刑案紀錄表、事故現場圖、及事故調查表等等。
而我會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有酒精濃度〉;對方則是以過失傷害函送。
現在當事人是你,警方依法當然會將你移送法辦,而不會開立告發單,但因為你們雙方都沒有人員受傷,所以對方也才不會以過失傷害來移送.....
另外一點,拘留室的問題
唉,那真的不是人呆的
你知道那個地方什麼人都睡過嗎
吸毒的、有傳染病的........哦ˊ,在裡面真的是爽吧
但是你的質疑是為什麼要進拘留室?
因為派出所的員警不想這麼麻煩,晚上偵查隊的也要睡覺
沒有人可以戒護你,當然要把你拘留,怕你變成落跑雞囉
車禍經過酒測後,若有酒精濃度本來就是要依法程序來做
這可能是牽扯到一些公共危險的問題
若當時員警將你放走,他們有可能會牽涉到瀆職
所以儘管你酒測值多少都要依照法定程序來做
你想警察會拿他的職業來開玩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