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ttle wrote:
法律規定內側車道可用最高速限持續行駛,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這不用再翻了。
前後車路權是一樣的,前車超完就回中線,不回中線就加速到最高速限,如此而已,



跟我的看法一樣
有白字黑字的
我還以為是我錯了
Vettle wrote:
法律規定內側車道可用...(恕刪)


∫f(x)dx = prob(a) 機率"密度"函數 代表什麼意思 ? ,d是密度,它的分布曲線如何 ?
當所有車都不離開內車道, 密度會不會增加?會不會崩潰?
如何還能維持最高速? 算過就知道不可能!


用最高速限下行駛內側車道有法律依據。
靠哪邊行駛,國外...國外....,可惜這裡是台灣的公路,不是國外。...(恕刪)


行駛內側車道 是靠左行駛 , 所以這個例外是因為超車
Keep Right except Overtaking
例外變成常態, 就和日本一樣, 是靠左行駛

日本是國外還是國內?
下面是日本的關越自動車道 , 上方寫有追越車線(漢字)追越車線 (用來超車的超車道) , 走行車線(行車的車道), 標示的很清楚

台灣是靠右行駛
下面是國一平鎮系統


兩者居然一樣 ?
使用"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 , 只是超車行為其中的一部份, 因為正在超車, 所以必須最高速
"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是暫時的, 最終必須回到中線"行車道"

高管規則8-1-3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行車和超車二種路權, 如何放在一個車道上, 所以, 上述的"最高速行駛",還是在"超車",不應解釋為"行車"

"最高速"的車速是要贏過其它車輛的, 不是落後
最高速連續行駛內側車道, 仍然必須有超車行為
就是車速必須高於中線車道

擁有最高速限, 就可以改變"超車道"成為"行車道"嗎?
中/外線車道一樣可以最高速行駛, 但是中/外車道,仍是小型車的行車道, 不是超車道

"絕對速度的最高速行駛"和超車道路權無關
它的路權在前面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就已經表明了

後面的"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不過是在說明"超越的過程"必須最高速
不是在說明這是"行車道"

超車走超車道, 行車走行車道
無超車行為, 請離開內側車道

柯小希 wrote:
在台灣右線超車根本沒...(恕刪)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是規則
高速公路全線有單一車道路段?
施工事故特殊情況例外

這規定從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是?

一.右線超車

二.右側超車

若不按照這規則超車稱為?

一.遵守合乎規定

二.違反規則

外道都在右側交流道閘道路肩重車也於此相對車速較慢
而要超越前車車輛必比前車快
若從右道超車容易追撞外道相對慢速甚至停等下道車輛
也易使切換至外道車輛無法信賴外道較慢左快右慢原則
會導致各車道車速不一無規則紊亂

四線由內而外是...
2行車用1超(小客)
4行車用3超(大車)(小客)
三線是
3用2超(大小車)
2用1超(小車)
都不可連續跨越兩道
miamivice wrote: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恕刪)

意思是這條不適用高速公路

懂了嗎?


外側車道的右側就是路肩

你覺得法規會叫你從路肩超車?

瞭了沒?
柯小希 wrote:
意思是這條不適用高速...(恕刪)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不適用就不會有抬頭及第三條存在

本來法就無要駕駛者從右線.側超
你在外道要超越前車
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外道右側只有路肩本無道可超
自然意指(可以)利用臨外道之「左線」車道從左超越前車
且不得跨越兩道超車因指緊臨

而內側車道則明指為超車道
多數縣市省道城市密集區有左轉專用待轉道設置
車道多少無法設置內道為超車道
需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

第9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
  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前車。
----------------------------------------------
在台灣右線超車根本沒違規

怎一堆人在扯右側超車?右線超車跟右側超車又不一樣

右側超車只適用單向一車道路段OK?
-----------------------------------------------

沒有要超越前車就不用變換車道不用超車
超越旁道車輛不用超車只需原道行駛既可
單純右線超車是如你所言無違規

只是本身是慢車就不可能從右車道超
因本來只能行駛外道要超是以中線(中外)需超後回外道行駛

而正常車速要從中線或中外之右線超車
若旁道車少自可提前切換車道穿越不用超車
若無也須避開上述加減道等...
加上欲換道原車有適當安距空檔方能不違規下超車
但也不免擾動該原車道欲加速超車車輛產生前述危險
尤其是四線中外為大車超車道煞車不易

而使用內超車道超車自是在中線或中內線前有車輛較多右道較慢情況
若都無車或少車亦可提前切換至右線穿越不用超車
也無這主題會怪罪內道霸佔之微詞
主要是實際上各道有車皆慢若貿然右側超車易違規插入它道慢車流使然
也導致內道無超車道設置必要性
變成各道皆超快慢皆有亂象

miamivice wrote: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恕刪)

我是說右側超車違規這一條
暈...
herblee wrote:
∫f(x)dx = prob(a) 機率"密度"函數 代表什麼意思 ? ,d是密度,它的分布曲線如何 ?
當所有車都不離開內車道, 密度會不會增加?會不會崩潰?
如何還能維持最高速? 算過就知道不可能! ...(恕刪)



可以看到圖表上position是有9個,實際上高速公路也有3線道4線道..等,不會只有一線道。
不知為啥要把position限制為1然後密度會不會增加?會不會崩潰?密度"函數 代表什麼意思 ? ,d是密度,它的分布曲線如何 ? 之前請別人po出來 然後改的又和實際上不一樣。現在還要請別人算...

herblee wrote:
行駛內側車道 是靠左行駛 , 所以這個例外是因為超車
Keep Right except Overtaking
例外變成常態, 就和日本一樣, 是靠左行駛

日本是國外還是國內?
下面是日本的關越自動車道 , 上方寫有追越車線(漢字)追越車線 (用來超車的超車道) , 走行車線(行車的車道), 標示的很清楚 ...(恕刪)

問題是台灣和日本不一樣,背景跟法規都不一樣。台灣高速公路法規8-1-3可以仔細看看。
至於日本是國內還是國外....這問題還問會覺得是來鬧的。


herblee wrote:
兩者居然一樣 ?
使用"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 , 只是超車行為其中的一部份, 因為正在超車, 所以必須最高速
"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是暫時的, 最終必須回到中線"行車道"
高管規則8-1-3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行車和超車二種路權, 如何放在一個車道上, 所以, 上述的"最高速行駛",還是在"超車",不應解釋為"行車...(恕刪)

法規上沒寫"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是超車的一部分,
法規每個字句都寫的清清楚楚,"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也沒說要回中線(當然請用路人建意駛回中線),也沒說要讓後車
,也沒說超車不應解釋為行車。 8-1-3再看請楚一點。

herblee wrote:
擁有最高速限, 就可以改變"超車道"成為"行車道"嗎?
中/外線車道一樣可以最高速行駛, 但是中/外車道,仍是小型車的行車道, 不是超車道
"絕對速度的最高速行駛"和超車道路權無關
它的路權在前面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就已經表明了
後面的"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不過是在說明"超越的過程"必須最高速
不是在說明這是"行車道"...(恕刪)

說過,超車道上的每台車路權是一樣的。
內車道為超車道,且也表明了,可以在內側車道行駛最高線速。
為什麼要另外解釋跟附加一堆東西還找國外一堆照片去破壞這個法條規則呢?
如果覺得這條規則不好,應該請函去政府相關單位,但在更改之前還是請用路人遵守。
畢竟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如果連法律都不遵守,可見.....。

之前講好幾次,超車道 , 用意是"超右方車輛" ,並不是前方車輛。
超車道 前後車的權力是一樣的, 後車 ""沒有資格要前方讓"" 。
同樣,前方超完回中線,假如不回中線,請用最高速限持續行駛。
後車超完右方車輛一樣回中線,假如不回中線,請用最高速限持續行駛,
真實狀況就會變成 前後車保持安全車距,都保持最高限速行駛內側車道, 完全沒問題。
假如超速怎麼辦? Ans:減速阿!!

herblee wrote:
超車走超車道, 行車走行車道...(恕刪)

這不正確。應該是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完右方車輛請回中線,如不回中線,請加速到法定最高速限,且請遵守交通規則。

的確,台灣交通法規有很大的改進空間,但當下的規則當下的現況,就是上兩行所說的。
內側車道超完車請回內側車道,這是大家各位用路人樂見的。
但不是我比你快你就必須讓,你比我慢你就是龜。這是不正確的。
Vettle wrote:
.可以看到圖表上position是有9個,實際上高速公路也有3線道4線道..等,不會只有一線道。
不知為啥要把position限制為1然後密度會不會增加?會不會崩潰?密度"函數 代表什麼意思 ? ,d是密度,它的分布曲線如何 ? 之前請別人po出來 然後改的又和實際上不一樣。現在還要請別人算...
..(恕刪)

引言 Vettle 所說:
==================================================================================
可以看到圖表上position是有9個,實際上高速公路也有3線道4線道..等,不會只有一線道。
不知為啥要把position限制為1然後密度會不會增加?會不會崩潰?密度"函數 代表什麼意思 ? ,d是密度,它的分布曲線如何 ? 之前請別人po出來 然後改的又和實際上不一樣。現在還要請別人算...

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302/mobile01-6c687b24648c87dce60870ad8e981856.jpg


==================================================================================
原來, 這篇"新物理學期刊"的報告您根本沒看
New J. Phys. 10 (2008) 033001
doi:10.1088/1367-2630/10/3/033001
Traffic jams without bottlenecks—experimental evidence for the physical mechanism of the formation of a jam
沒看這個實驗是如何做的,
您只看了小弟連結的"中文解釋篇"
然後"copy" 貼上
因為這張圖只出現在中文說明, 原文沒有這張圖
這張圖在說明的是..........................................

我決定,---學習以前一位教授的做法, 問任何問題, 他永遠只有一個標準答案
是的, 很好, 你說的很有道理! 下課

我決定不再說明, 只把您的話留下來....." 幫貼"

給以後看的懂的人, 來... 好好看一看

herblee wrote:
引言 Vettle ...(恕刪)



說真的
在網路上打了一堆文
或許您飽含學識

但是對於我這個只看條文及問答的草包
卻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既然您如此熱心,解釋條文,引用外國方法
那再麻煩您熱心一下
幫忙問問看台灣的高速公路局

能不能在不堵塞車流狀況下,以最高速限之車速,連續行駛於內線車道。

我們以台灣的高速公路局給出的答案為主



還有
如果答案只是勸導讓出內線,又沒有罰則
那本串討論相當於"竹籃子打水"

yungtechen wrote:
說真的
在網路上打了一堆文

這就是他的"專長"了

以為字打的多 引經據典 又國外是怎樣 這樣就是比較懂 比較厲害 比較對

我跟他交手那麼多次

每次都被我打的落花流水


照他自己的意思去解讀法規 然後提出一堆矛盾 好笑的論點就是他最善長的


至於叫他去問高公局

他會回你:高公局不就是那些人 就是那些回答

意思就是高公局了無新意 而他的論點才是正確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