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開車習慣來說~車少時~國三速限110都是維持表速125~128左右
實際速度約117~120~如果是速限100的路段~速度就減10~以此類推
如果大多時間維持在中線道的話~光是變換車道我就飽了
一直變換車道這樣反而更危險~我幾乎都會注意後視鏡
如有車速比我快的車接近~我就找機會變換到中線車道
如果車多的情況~內線車道通常也是車多~我就會退到中線~這時候開內線也不會多快
道路是死的~人是活的~多禮讓會讓交通更順暢~
不過以我的速度幾乎都快到頂~曾經遇過有些車通過我之後就被警察給攔了
那如何判定表速跟實際速度的差距呢?
裝衛星導航~導航上的速度比較正確~絕對比表速準
高速公路上記住哪些路段速限是多少
如不熟的路段就多開幾次確定速限後在像我這樣開吧
小弟我開了10幾年車~從來沒接過超速罰單
收費站前跨雙白線倒是吃過一張罰單
速限訂太低...
臉皮變太厚...

龜車不覺自己在擋路
永遠認為別人在超速

如果超車道速限定200
龜車自然會懂得閃開開
黃金堆滿間 wrote:
法律有規定,時速最高110km/h,

110km/h開在內側哪裡有錯? 真奇怪!!!

內側就是開110km/h超過100km/h的超車道.

如果是100km/h開在最左道,讓給開110km/h的車是應該的.

奉公守法的開最高限速,為什麼要讓道,給違法超速的車使用?

超速就是違法.

國道會訂最高限速不是沒道理,台北區的二高都訂90km/h,難道要開110km/h嗎? ...(恕刪)

有誰看不懂中國字"時速不得低於110公里"的.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專題網頁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1.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法條上說明內線為超車道 但是在不堵塞情況下是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的 所以法條害死人了 這關於到你我自我心證及公德心的問題

如果沒這個規定"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強制以超車道而言正常內線車道應該是很暢通的 所以我們行車教育真的很混亂 法條也是問題

應該很多是怕大貨車車主
寧願開內車道
也不要接近另外兩道

所以要修法讓大貨車也可以走內線道
這樣龜車才會開到外線道去
因為卡車永遠在他們後面閃燈

1.如果我開在內側車道而前面有車擋住我,我就會維持在內側車道而且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因為我也是被擋道的我沒有理由再切到外側去讓後面超車。
2.但是如果我在內側已經開到110了,前面都空的,然後後側有車要逼近我就會讓到外側。
反正就不要佔內線就好。會上來01討論的人,多半都知道規定。氣的是亂超亂鑽吧。另外,行車暢通固然重要,但行車安全才是交通法規的主體吧?只要安全,我倒覺得都沒差。

lifeofdream wrote:
昨天回程不知遇到多少...(恕刪)


二、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什麼叫不堵塞行車?),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依前揭規定立法意旨,主要在避免車輛佔用內側車道導致堵塞,惟若車輛已以最高速限行駛,並不構成違規。

這法規正確嗎?
如果正確,那大家都疑問就解決了
內線車輛都以限速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不是又有效率又安全嗎
至於低於限速卻行駛內線的車輛警方如何有效取締
這就是一個大問題了
有法律卻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有法等於沒法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


arthas189190 wrote:
哈哈哈 你看看
內車道就是超車道
不得佔據
就算你奉公守法開110還是不能佔用內車道
沒這觀念的駕駛人駕照是用雞腿換的??
快去翻考試那本
你不知道外國路考,高速公路路考會叫你超車
從右側超車---恭喜你再來一次
從左側超車完與右後方車有安全車距後沒有切回左線---恭喜你再來一次
在討論佔據內車道你在提110速線??
哪裡有相關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二: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
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問題五: 針對車道使用規定部分,有何宣導作為?
(6)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黃金堆滿間 wrote:
法律有規定,時速最高...(恕刪)


每次看到這樣的回覆..就覺得這種想法的腦子真的很僵!

就如同用最低速限70開在中間車道及外側車道....


所以那些自以為最高速限佔用在超車道,跟最低速限在中間車道的一樣啦!

一樣都腦子合法!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